【中華百科全書●大學●中央警官學校】 民國二十五年九月一日,政府為執行「統一警官教育,培養現代警察幹部」之政策,合併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於浙江省警官學校,成立中央警官學校於首都南京,其他各省警官學校均奉令停辦。
我國警察幹部之培養從此趨於統一,實具有劃時代之意義。
中央警校創辦初期,除辦理兩年制專科水準之正科警官養成教育外,遵照政府指示,擬調訓全國各省保安團隊幹部二十餘萬人。
即在南京郊外馬群鎮興建大規模之新校舍。
旋以抗戰軍興,學校隨政府西遷重慶;
此項大計畫未能付諸實施。
民國二十七年初,奉令擴大招生,以應戰時大後方警察幹部之迫切需要。
每年招考新生兩期,每期學生自四百人至五百人。
勝利在望時復舉辦臺灣警官訓練班,並在西安及湖南耒陽創辦西北及東南兩個警官訓練班。
計抗戰期間培養優秀警察幹部一萬五千餘人,對大後方之安定,貢獻甚大。
抗戰勝利後,政府本「復員建警」之政策,將大批優秀軍官轉任警官,由中央警官學校擔負「轉警」訓練任務。
依受訓者軍階之高低,分別進入該校高級、警政、甲級、乙級各警官研究、講習、訓練等班受訓。
因人數眾多,該校分在西安、廣州、迪化(後改至蘭州)、北平、重慶及長春(後改在瀋陽),設置六個分校。
總校則遷回南京;
旋又增設上海及臺灣兩個訓練班。
一時在校受訓學員生達一萬人,為空前大規模之警官教育。
至大陸撤退前共培養警官一萬六千餘人。
民國三十八年大陸陷於中共之手,中央警校僅餘臺灣警官訓練班,繼續培養臺垣治安幹部。
四十三年十月十六日先總統蔣公為培植戡亂時期之警官,下令中央警校在臺灣復校,招收兩年制正科學生二百名,均自基層佐警中擇優考選。
四十六年為配合時代需要,教育、內政兩部核定中央警校創辦四年大學制,畢業生可授法學士學位。
從此該校教育達到大學水準。
五十九年奉准設立「警政研究所」,舉辦碩士班,學術水準益見提高,為全世界各國警官學校之冠。
日本、泰國、美國、奧地利、越南、非洲及中南美洲國家紛紛派遣警官至該校留學,創外國警官至我國留學之新紀元;
十餘年來留學之外國警官已逾三百人。
該校現設行政警察、刑事警察、戶籍警察、外事警察、交通警察、消防警察、國家安全及犯罪防治等學系,並即將設役政系,均為大學四年制。
兩年制專科仍繼續辦理,以基層佐警之升職教育為主,另設各種短期講習班,學員生達一千二百餘人,蜚聲國際!
該校校舍為新建,位於臺灣省桃園縣龜山鄉,規模宏偉,設備新穎,為各國警界人士所稱羨。
中央警官學校建校四十五年來,為我國唯一警察幹部之教育及訓練機構。
培養治安人才四萬餘人,對國家安全之貢獻極鉅。
歷任校長為蔣公中正及李士珍、陳玉輝、李謇、樂幹、趙龍文、梅可望、李興唐等,特誌於此,以見我國警官教育行政之脈絡。
(梅可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