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中】
經曰: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寫。
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
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呼謂氣出,吸謂氣入,轉謂轉動,捫循謂手摸,欲氣舒緩,切謂指按。
使經脈宣散,推按謂排蹙其皮,以閉穴,彈怒使脉氣滿爪下,置針準定,審視氣已平調,則慎守勿更改,使疾更生也。
即此觀之,則呼吸亦可以言補寫,不可以釋迎隨,且古人用針。
但曰轉曰動而已,並無所謂左轉為寫,右轉為補,可見賦中所說,率多無稽之談,學者師之,寧免謬妄。
或曰:針灸書有針法歌括,又有宏綱陳氏針法,今詳述之,以求質正,庶使知有所適從也。
歌曰:先說平針法,含針口內溫,按揉令氣散,掐穴故教深,持針安穴上,令他嗽一聲,隨其嗽天部,停針再至人,次提針向病,針退天地人。
{掐穴著力重些,最好令嗽一聲,左右用針轉入孔穴,則針易入不差,病人亦不知痛。
補必隨經刺,令他吹氣頻,隨吹隨左轉,逐歸天地人,待氣停針久,三彈更熨溫,出針口吸氣,急急閉其門,寫欲迎經取,吸則內其針,吸時須右轉,依次進天人,轉針仍復吸,依法要停針,出針吹出氣,搖動大其門。
{凡出針不可猛出,猛出必見血也。
必須作兩三次徐徐轉而出之,有暈針者,奪命穴救之,穴在手膊上側筋骨陷中,從肩至肘,正在當中即是,蝦蟆兒上邊也。
宏綱陳氏謂,取穴既正,用左手大指掐穴,右手置針穴上,令嗽一聲,隨嗽內針至分寸,候針數穴畢,停少時,用右手大指及食指,持針細細動搖進 退搓撚,如手顫之狀,謂之催氣。
約行五六次,覺針下沉緊,卻用寫法,令患人呼氣一口,隨呼轉針,如針左邊,以右手大指食指持針,大指推前,食指向後,輕提針頭左轉,若針數穴,俱依此法,轉畢仍用右手大指食指持針,卻用食指連搓三下,謂之飛。
卻輕提住針頭左轉,略退半分許,謂之三飛一退,依此行至五六次,覺針下沉緊,是氣至極矣。
再輕提住針頭,左轉一二次,如針右邊,以左手大指食指持針,大指向前,食指向後,依前法輕提針頭右轉,是針右邊寫法,欲出針時,令咳一聲,隨咳出針,此謂之寫。
補則依前法催氣畢,覺針下氣至,卻行補法。
令患人吸氣一口,隨吸轉針,如針左邊,捻針頭轉向右邊,以我之右手大指食指持針,以大指向後,食指向前,仍扲針深入一二分,使真氣深入肌肉之分,如針右邊,捻針頭轉向左邊,以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針,食指向前,大指向後。
仍捻針深入一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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