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宗教●天主教組織】 天主教的中心是羅馬的梵蒂岡,其組織系統如下:一、就人員言:有教宗、樞機、主教、神父、教友。
(一)教宗:教宗是天主教的元首,由樞機團所選出,其職務是負責全教會的最高領導與最後決定權,教宗為終身職。
(二)樞機:樞機細分之,有樞機主教、樞機神父,樞機六品三種,此「主教、神父、與六品」皆是樞機名稱的區分,其實質皆是「主教」。
樞機的職務是輔佐教宗並分區治理教會,並在教宗死亡後,一同選舉新教宗。
樞機現有百餘位,選自世界各國各民族中;
樞機由教宗所任定,其性質為終身職。
(三)主教:主教分總主教、主教、名譽總主教、名譽主教、宗主教、代牧主教、監牧主教、輔理主教、蒙席等數種。
主教:主教乃管理教區的最高負責人,對教區的神父與教友有訓導與管理的權利。
總主教:乃總主教區的領導人,總主教區乃在一省分或較大的區域內,由數個教區所合成,總主教除對自己的教區有管轄權外,對其他教區,只有協調各教區事務的權利。
名譽總主教或名譽主教:是有主教的實質,但沒有主教所管轄的區域與教民。
因之,亦稱為無教區的總主教或主教,其職責是從事教會的特別事務,如:有的在羅馬梵蒂岡的聖部內任職,有的在外處從事教育等社會工作,也有的做外交界的大使或公使等職。
宗主教:為屬於天主教的東方禮主教銜,其性質如同天主教拉丁禮的總主教。
代牧主教:乃主教所管轄之地區還未正式成為聖統制者,代牧主教是某處教區銜的主教,代替羅馬管理該教區,當該教區成立聖統制後,該代牧主教便成為正式主教了。
監牧主教:還不是正式被祝聖的主教,其實質仍是神父,當某區域因教友人數不足等原因,未能有正式主教前,臨時性的派某神父管理該區域的教民。
輔理主教或助理主教:其實質亦是主教,因教區地域廣大或人數眾多,一個主教無法完整處理教區事務,乃有一位或數位的輔理主教或助理主教。
蒙席:不是主教,祇是榮譽銜,賦給神父。
或因該神父聖德超眾,或因該神父工作優異,教會為了嘉獎,賦給「蒙席」名銜。
(四)神父:神父是本堂區的負責領導人,對自己堂區的教友有訓誨管轄權,如給本區教友付洗、證婚、殯葬等事情。
因之,神父亦稱為教友的直接領導人。
(五)教友:教友是教會的基本細胞,教會的實質元素,教友在教會內是主人,神職人員是服務教友的僕人,故教宗自稱為「僕人的僕人」,其旨意乃為全世界教友服務者。
此外,教會內還有修士與修女等,他們乃屬於修會者,在其修會的宗旨下為教會工作,為教友服務。
二、就地域言:天主教的地域核心是羅馬的梵蒂岡,該處是教會的心臟,也是向全世界天主教的發號施令臺,其本身的組織系統,在教宗下以有:國務院、聖職部、教務部、聖事部、監察部、修會部、傳信部、聖禮部、典禮部、外交部、教育部、東方教會部等,其中除三部由教宗兼任部長外,其他各部長皆是樞機主教。
天主教的區域畫分以「主教區」為主,主教區的組成以地方性「本堂區」為基礎,故本堂區是組成全世界天主教的基本單位。
主教區內畫分數個總鐸區,每一總鐸區是由數個本堂區聯合而成,本堂區的負責人是本堂神父,本堂區大者,有一個或數個輔理神父或副本堂神父。
總鐸區的負責人是總鐸神父,其職責除負責本堂區事務外,對其他本堂區只有協調的任務。
數個主教區在一省或一大區域內,可形成總主教區,總主教是總主教區的負責人,並協助各主教區的事務。
三、修會:天主教除了區域系統的組織外,還有超區城性的男女修會組織,其性質與工作,依各修會「宗旨」的不同而區分。
普通言,男女修會分:國際性修會、地區性修會,有的直屬於羅瑪教宗,有的直屬於地方主教。
在教宗與主教的命令下,從事特殊性的工作,如:有的修會辦教育,有的修會辦醫院,有的修會辦托兒所,有的修會辦養老院,更有些修會被派往外地做一切的傳教工作。
(張振東)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