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61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法律●本人訴訟主義】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3 07:14: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法律●本人訴訟主義

 

此就為訴訟行為人所採之立法主義,有所謂本人訴訟主義與代理訴訟主義之別。

 

凡各種訴訟行為,得由當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自為之者,謂之本人訴訟主義。

 

反之,當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得自為訴訟行為,須由具有法定資格之人代為訴訟行為者,謂之代理訴訟主義。

 

民事訴訟係本人欲保護其私權,關於訴訟之原因與事實,本人知之最詳,原以本人訴訟主義為宜,然使無法律學識或經驗之人為訴訟行為,在辯論主義之下,往往對於有利之情事而不知主張,且難免枉費無益之程序與時間,而使訴訟不克為順利之進行。

 

尤以上訴於法律審之條件,須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何謂違背法令,非有法律素養者,有時難為正確之辨別,且可造成濫行上訴之原因。

 

故他國法例有採用代理訴訟主義,以避免此項缺點者。

 

採代理訴訟主義,規定由律師代為訴訟行為,以為律師熟諳法律,可代當事人為有利之進行,並可防止法院之專橫,惟此制須以律師制度之健全為前提,且當事人須對律師支付報酬,無資力之人動感為難,因此又有法律扶助制度以濟其窮。

 

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則採用本人訴訟主義,其委任代理人與否,一任當事人之自由。

 

無論任何審級,概許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自為訴訟行為,亦得委任代理人代理訴訟。

 

其有一造委任代理訴訟者,他造仍得自為訴訟行為。

 

如委任代理,亦不以律師為限(民事訴訟法)。

 

(李學燈)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87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2-26 02:20 , Processed in 0.14062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