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分配】 整個人類經濟活動週流由產品(包括勞務)市場與要素市場所構成,傳統分配理論的問題,即在研究生產要素價格之如何決定。
及生產者如何獲得其在生產中所貢獻的報酬之問題,而此即功能性的分配問題。
功能性分配理論,在說明各要素依其在生產過程中所扮演的功能而獲取其報酬,其為勞動所獲得者即為工資;
為資本所獲得者即為利息;
為企業家所獲得者即為利潤;
而為土地所獲得者即為地租。
依照邊際生產力分配理論(MarginalProductivityTheoryofDistribution),如果經濟社會皆屬完全競爭,則個別要素的實質報酬若均按其邊際生產力支付時,恰可將其所生產出來的產量分配淨盡,此即「各盡所能,各取所值」的理論根據。
若能如此,則根據此種功能性的分配,便是一種自然法則支配下的結果;
能力強者,分配愈多,能力弱者,分配愈少。
然而,由於以下之原因,使得此種分配理論顯得未能圓滿解釋分配問題。
一、即使在完全競爭情況下,在分配過程中,由於邊際買者與賣者議價時的相對能力有所差別,因而產生「強制利得」(TheForcedGain),且由於生產條件或經濟地位的差異,因而產生「差別租」(DifferentialRent),兩者共同構成了剩餘價值(Surplus)的一都分,而此剩餘價值之取得,並非依其邊際生產力而得。
二、現實經濟社會的市場,大多為不完全競爭,要素資源的移動不能充分自由運行,因此,若依其邊際生產力分配,將使價格受到扭曲(Distortion)。
三、縱使單一要素之邊際生產力容易測度,但現代經濟生產過程多為迂迴生產,一種產品的完成,往往由許多不同要素的合作所共同創造出來。
因此,要依各要素之邊際生產力進行精確無誤的分配,實非常困難。
且為不可能之事。
基於以上三點,現代的分配理論,除了包括「功能性分配」之研究外,尚須包括「制度性分配」之研究,然此種複雜的分配問題,實已非純是經濟學所能解答的問題了。
(郭照榮)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