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 PublicLibraryManifesto,UNESCO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194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UnitedNationsEducational,ScientificandCulturalOrganization,簡稱UNESCO)首度發表「公共圖書館宣言」,揭櫫公共圖書館的目的。
1972年UNESCO在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The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LibraryAssociationsandInstitutions,簡稱IFLA)的協助下,將原有的宣言加以修正擴充,並於同年的IFLA大會公開宣布。
修正的公共圖書館宣言,分為7大部分,內容要點如下:(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公共圖書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目的,在於謀求世界人類的和平與心靈福祉。
本宣言係明示公共圖書館身負一個教育、文化及資訊傳播機構的權利與責任。
(二)公共圖書館1.公共圖書館是民主國家提供民眾繼續教育及終生教育的殿堂。
2.公共圖書館是記錄人類文明思想與創造力的寶庫。
3.公共圖書館藉著豐富的館藏,可濯清民眾心靈,美化休閒生活,並協助學生擷取及時資訊。
4.公共圖書館應有明確的法令依據,以貫徹全國公共圖書館的服務。
各館之間應有組織的合作,以善用整體資源。
它應該由公共的經費來源支持營運,不可向任何服務個人收費。
5.為了實踐公共圖書館服務社會大眾的目的,應該提供民眾免費而平等的利用。
不論其種族、膚色、國籍、年齡、性別、宗教、語文、外貌或教育程度,圖書館應一視同仁。
(三)館藏與服務1.公共圖書館有義務提供民眾與時代發展同步的資訊,以便他們掌握科技與藝術的新知。
2.雖然印刷資料是圖書館最主要的館藏,但隨著科技的進步,新的記錄資訊媒體不斷推陳出新。
公共圖書館應適時採購新的媒體與設備,以因應需求。
3.館藏應涵蓋各種主題,以滿足不同教育背景使用者的需求。
4.公共圖書館的館址應位於交通便捷處,並考慮殘障者使用的便利性。
5.公共圖書館為社區的文化中心,它應有展示廳、討論室、演講廳、影片放映室等設備,以聚集志趣相投者的參與。
6.應有分館或流動書車的設置,以服務郊區或作偏遠地區的民眾。
7.對於圖書館工作人員應有適當的訓練,使其可勝任兒童、殘障者、視聽媒體之相關服務。
(四)兒童服務公共圖書館有責任滿足兒童的求知慾並培養其閱讀習慣,兒童圖書室應以生動活潑的布置,以及各項啟發性活動,以激發兒童的創造力。
(五)學生服務公共圖書館應輔助不同年齡層學生學校教育的不足,並配合學校提供相關資料;
(六)殘障讀者服務公共圖書館可給予孤寡、心理或生理殘障者無形之安慰,因此圖書館應提供便於殘障者閱讀的環境,如點字書、錄音書、或印刷字體較大的圖書。
甚至可至醫院或是民眾家裡服務需要協助的讀者。
(七)社區中的公共圖書館公共圖書館應積極而主動地凸顯它的價值與服務,它應該與其他教育、社會及文化機構結合,以關注文化藝術的發展。
它應該隨時掌握社區民眾的需求與興趣,並將民眾的需求呈現在館藏特色與圖書館活動上。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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