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圖書館標準(美國)】 StandardsforSchoolLibraries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美國學校圖書館之發展雖有其時代背景可循,但圖書館界的努力及其專業團體所擬定的標準或指南(Guidelines),的確左右了圖書館的發展與經營方向。
一般說來,學校圖書館的標準或指南主要在對圖書館的經營提供明確的或一般性的指導方針,以確使學校圖書館或學校圖書館媒體中心對全校教職員生所提供的資源、設備與人員服務,皆能符合其在工作上、教學上與學習上的需求。
因此,不論是標準或指南皆具有鼓勵學校改良或擴展圖書館的資源、設備與服務之作用,以期學校的設備與教學能達到一定的水準。
為達到此目的,標準或指南就需要定期的評估及修正。
不過,儘管標準歷年來迭有變動,然就其內容分析,除受教學之革新、資訊之爆增、科技之發展、網路之觀念以及資源共享之理念而影響圖書館的經營方向外,在館藏、人員、設備、設施與經費方面,多半仍按學校規模的大小、特色及其需求而據以規畫的。
大體言之,標準的內容約包括下列各項:(1)館藏的種類、數量與比例;
(2)館舍的位置、大小與配置;
(3)設備及圖書館用品的種類與數量;
(4)人員的類別、人數比例與資格;
(5)各項經費的分配與運用;
(6)服務計畫與項目等。
以下將就歷年來修訂的內容與特色,做一綜合性的檢視,以了解標準或指南在促進學校圖書館經營之理念上,所產生的正面意義與貢獻。
(一)1945年前的標準,如1920年的「中學圖書館組織與設備標準」(StandardLibraryOrganizationandEquipmentforSecondarySchools),又稱為「塞爾滇報告」(TheCertainReport)或「塞爾滇中學圖書館標準」(TheCertainHighSchoolLibraryStandards),1925年的「小學圖書館標準」(ElementarySchoolLibraryStandards)及1945年的「學校圖書館的現在與未來」(SchoolLibrariesforTodayandTomorrow:FunctionsandStandards),主要在強調學校圖書館與公共圖書館的不同角色、經營重點與服務功能,參與研擬的團體僅限於圖書館界的專家。
(二)1960年的「學校圖書館計畫標準」(StandardsforSchoolLibraryPrograms)主要在強調學校圖書館在教學上與學習上的地位,使其成為教學中心與學習中心。
同時由於館員負責班級的圖書館利用技能指導而具有教師的角色。
參考研擬的團體除圖書館界外,還有其他19個專業團體代表。
(三)1969年的「學校媒體計畫標準」(StandardsforSchoolMediaPrograms)主要在強調非書資料與圖書同等重要,媒體中心逐漸取代傳統型態的學校圖書館,使媒體專家扮演了很重要的教學角色。
由美國學校圖書館員學會(AmericanAssociationofSchoolLibrarians)與美國教育學會視聽教育指導部門(NationalEducationAssociation'sDepartmentofAudiovisualInstruction)及其他28個專業團體代表共同擬訂的。
(四)1975年的「媒體計畫:學區與學校」(MediaPrograms:DistrictandSchool)主要在推展網路的觀念與資源共享的理念,包括從學校、學區、區域、州立的媒體計畫到網路計畫與電傳視訊等的整個資訊網路,以達到資源共享和行政督導的功能。
同時,媒體專家的地位已從支援性服務轉變為整個教學計畫的核心人員,使整個媒體計畫具有設計、諮詢、資訊與行政管理等4項功能。
參與研擬的團體有美國學校圖書館員學會與教育傳播與技術學會(AssociationforEducationCommunicationsandTechnology)。
(五)1988年的「資訊的力量:學校圖書館媒體計畫指南」(InformationPower:GuidelinesforSchoolLibraryMediaPrograms)主要在針對各級學校的不同需求而發展的指導原則,其最大的特色在提供各類型學校圖書館媒體中心一個可供參考的架構,以迎接21世紀的教育發展與改變。
本指南認為圖書館媒體計畫的任務在確保學校教職員生都能有效的使用資訊,因此,圖書館媒體專家就得扮演資訊專家、教師與教學諮詢的角色。
至於參與研擬的團體仍為美國學校圖書館員學會與教育傳播與技術學會。
綜觀上述學校圖書館標準名稱之演變與內容重點,可以了解它對學校圖書館的經營與革新,具有導引作用,使學校圖書館媒體計畫成為學校課程的一部分,而提升它在教育上的功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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