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際合作標準】 InterlibraryCooperationProtocol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館際合作標準係由於資源分享和電腦傳遞館際合作訊息的需要,以及在個別軟體、電子郵件系統及書目網路無法滿足館際合作需要的狀況下,基於開放系統的觀念(OpenSystemsInterconnectionReferenceModel),期能溝通不同的電腦、系統和交流服務而設立。
有關其發展歷史、要素、服務及效益略述於下:(一)歷史:館際合作標準最早是在1983年加拿大國家圖書館(NationalLibraryofCanada,簡稱NLC)開始發展,直到1986年其草案才提到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簡稱ISO)。
同時NLC亦大力推動館際合作協定(ILLProtocol)的施行。
1988年ILLProtocol為加拿大標準協會(CanadianStandardsAssociation,簡稱CSA)通過,而後美國國家資訊標準組織(NationalInformationStandardsOrganization,簡稱NISO)才考慮將其成為北美洲館際合作的標準。
另一方面,國際標準組織是由其TechnicalCommittee46,Subcommittee4,WorkingGroup4(TC46/SC4/WG4)負責館際合作標準推動事宜,於1990年5月,草案經過討論(DraftInternationalStandard,簡稱DIS),有了ISODIS10160館際合作服務定義(InterlibraryLoanServiceDefinition)和ISODIS10161館際合作標準規格(InterlibraryLoanProtocolSpecifica-tion),直到1991年1月,館際合作標準正式成為國際標準。
(二)館際合作標準的要素:1.每一筆館際合作交易中信息數量和類型(如收到、歸還、過期通知、催還、遺失記錄等)的更換。
2.每一信息應包含的資料項目。
(如時間,ISSN等)。
3.信息溝通時的正確順序。
4.傳輸的語法結構,以便電腦間的溝通。
(三)館際合作標準的服務:包含館際合作需求(ILL-Request)、送出(Forward)、送出通知、送出、回覆、狀況回覆、取消、取消回覆、收到、召回、歸還、點收、過期、更新、更新回覆、遺失、破損、信息、需求狀況、錯誤狀況、過期等。
(四)使用館際合作標準的效益:1.在不同軟體設計、硬體結構和通訊服務下,仍有能力可以溝通。
2.提供自動化館際合作系統的基礎。
3.改善館際合作交易控制。
4.館際合作信息可離線準備和儲存;
並且減輕人工作業,如歸檔、查詢、排序和計算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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