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略館】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方略館為清朝為纂修方略而設置的機構,位於北京紫禁城隆宗門外、咸安宮左側,隸屬軍機處。
康熙26年(1687),為纂修〔平定三逆方略〕而設,書成即撤。
乾隆14年(1749年),為纂修〔平定金川方略〕而重開,此後遂成為常設機構。
方略館除纂修方略外,亦奉旨纂修其他書籍,如〔大清一統志〕、〔西域圖志〕、〔明紀綱目〕、〔明史本紀〕等即其所纂。
方略館與軍機處關係極為密切:方略館的總裁、提調及收掌等主要官員皆為軍機處人員;
軍機處人員在這裡食宿、值班;
軍機處辦理硃批奏摺的錄副及其謄寫文牘事務多為方略館供事所做;
軍機處與各部院等衙門之間的一般性文書往來也常用「軍機處方略館」的名義;
方略館大庫也是軍機處的檔案庫。
因此,方略館漸而成為軍機處日常工作的辦事機構。
凡遇修方略時,則另選人員及辦公處所辦理。
宣統3年(1911年)4月隨軍機處一並撤銷。
方略館內部組織機構有:文移處、謄錄處、纂修處、校對處及紙庫、大庫(檔案庫)。
設總裁為最高官員,由軍機大臣兼任。
下設提調官,滿漢各2人;
收掌官,滿漢各2人;
均由軍機大臣於滿漢軍機章京內派充,負責方略館的具體領導工作。
還設纂修官,滿3人,漢6人(分總纂、纂修、協修等名目),除漢纂官1人由翰林院咨送外,其餘各官皆由軍機章京兼充,分掌編纂具體事宜;
校對官,無定額(分總校官、校對官、複校官、詳校官等名目),由軍機大臣咨取內閣中書兼充,掌校勘之事;
譯漢官,無定額,均由吏部調用;
各處、庫還設有總承發、幫承發及常川供事若干人,由內閣翰林院、詹事府等衙門調充,負責謄寫等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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