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格型式】 ConstitutionalTyp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體格型式所說的體格指一個人之生理、心理、生物化學和形態合成的特徵,構成一個人獨特的體格輪廓,引起心理學家的興趣,從多數體型歸類成若干種型式,用以判斷人格因素,如性格、興趣、智力、以至健康狀況。
由體型及面貌判斷性格,世界各國自古已有。
系統研究始於克萊什默(E.Kretschmer,1888~1964)於一九二一年出版〔生理與性格〕(PhysiqueandCharacter:AnInvestigationoftheNatureofConstitutionandtheTheoryofTemperament,1936
英譯:),描述生理體型和心理疾病的關係;
同時指出生理和常態人格有關,開始了心理學中體格說的研究。
此後繼起者或用因素分析法,從多數人體型認定某些顯著的型式,進而分析人格特質。
由此所得的體型有三大類,即:瘦長型、肥短型和適中型。
奇布樂(M.Kibler)就克萊什默之說,發現瘦長型體格有分裂性氣質,肥胖型體格有圓滑氣質;
安克(W.Enke)發現肥胖型者在反應時間實驗中多精神錯亂現象;
林伯格(B.J.Lindberg)發現肥胖型者傾向於對顏色的反應,瘦長型者則傾向形式。
此後從而研究者頗多,率皆在肥瘦二型的差別方面。
謝爾頓(W.H.Sheldon,1899~1977)於一九四○年出版〔多種人類體格〕(TheVarietiesofHumanPhysique),繼於一九四二年出版〔多種氣質〕(TheVarietiesofTemperament),由比較大量標準照片,將體格分為三類:肥胖型、適中型與瘦長型,從而分出三種相對的人格內涵,為外向型、好動型、和內向型。
外向型喜歡舒適、愉快,需要愛與讚美,遇到困難時希望有人作伴。
好動型愛好活動、直爽、不受拘束,遇到困難時便要採取行動。
內向型保守、反應敏捷、不喜社交、沉默,遇到困難時喜歡獨自解決。
謝爾頓以二百名大學男生驗證體型與人格的相關,所得相關係數為:肥胖型與外向型為零點七九;
適中型與好動型為零點八二;
瘦長型與內向型為零點八三。
不過謝爾頓的研究也曾受到批評,主要的問題是體型胖瘦變化不定,由體型判斷人格便有難成定論之虞。
林德格(B.Lindegard)自一九五三至一九五六年研究人類體格,在其主編之〔體格、身體功能與人格〕(Body-build,Body-function,andPersonality,1956)中,總括說決定體型的因素有四個,即是長度、強壯度、肌肉與脂肪。
長度為自撓骨至脛骨的距離;
強壯度依股骨髁狀突出的寬度等用X光照像決定;
肌肉由握力與足壓決定;
脂肪由體重與最大的體圍決定。
林德格發現長度、強壯度和肌肉互有關係。
後繼者尼曼(G.E.Nyman)依此發現肌肉型與胸襟開闊和自信有關,而肌肉不發達者多半冷酷而虛偽。
至於體格和智力的關係,芮斯(W.L.L.Rees)經探討文獻加以從事的研究,認為人體測量的結果與智力並無絕對相關,只是瘦長型者智力略高於肥胖型者而已,故而只根據體型不足預估智力。
但派尼爾(P.W.Parnell)於一九五八年研究一組七歲兒童發現瘦長者閱讀能力較高;
另十一歲兒童中,瘦長者在英國文法中學入學測驗成績較高。
總之,由體型探討其與人格等相關程度,需要長期研究,控制體型變化狀況,方能有可靠的結果。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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