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闈墨】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清代科舉制度下,為求釐正士子清真雅正之文體,除要求考官於考選中盡職甄拔外,更將鄉會試之前幾名佳作發交刊刻者,其意在便於將此範文頒發各省學宮,存供士子仿效,頗類今之作文範本。
據〔欽定禮部則例〕載:進呈試錄,考官於闈中,每題掄選一藝,正考官撰前序,副考官撰後序,出闈後交提調刊刻;
順天鄉試由府尹,會試由禮部進呈,各省鄉試送部彙集進呈,均題明交送內閣。
又〔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貢舉〕載:康熙九年(1670)議准,嗣後每年鄉會試卷,禮部選其文字中程者,刊刻成帙,頒行天下;
……三十一年(1692)議准,直省鄉墨刊刻四書文三篇,進呈御覽,頒發直省學宮;
三十二年覆准,刊刻闈墨務照原卷,若考官不照原卷發刻者,交部議處;
三十三年議准,會試墨卷,照各省鄉墨例,刊刻四書文三篇,進呈御覽,頒發直省學宮。
……雍正元年(1723)議准,嗣後每科鄉會試墨卷,禮部會同翰林院秉公選錄,恭呈欽定,直隸交順天府,江南交江蘇巡撫,發給情願刻文之人刊刻流布,其坊間私選一概禁止。
……乾隆元年(1736)諭,……會試、鄉試墨卷若必俟禮部刊發,勢必曠日持久,士子一時不能觀覽,嗣後應弛坊間刻文之禁;
……又奏准,現弛坊間刻文之禁,應聽操選之士,將鄉會墨卷自行刊發,其由禮部翰林院選訂之例,即行停止;
……十六年(1751)議准,(鄉會試)主考於揭曉日,將元魁卷交提調官再交禮部衙門刊刻;
十七年議准,鄉會試元魁卷,仍在場中刊刻,考官不得濫行改削,禮部均於榜後查對;
……四十四年諭:前曾降旨釐正文體,務以清真雅正為宗;
……四十六年……又議准鄉會墨卷,務照原本選刻,毋許恣意濫觴,仍責成各省學政即鄉會主考,實心甄拔,示以文章正鵠。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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