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 Environmental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環境教育係指保護環境資源,愛護自然環境的教育活動。
其目的一方面在教導民眾了解並體認人與環境間交互作用時所必需的知能與態度,另方面亦教育民眾在實際面對環境品質的課題時能作合理的決定,並發展自我的行為準則,進而改善環境。
環境教育一詞,最早於一九六五年英國凱利大學(UniversityofKeele)所舉辦的教育研討會中提出。
在此之前,學術界尚未將「環境」(environmental)和教育(education),詞加以聯用。
之後於一九六八年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在巴黎舉行生物圈研討會時,教育委員會主席西洛夫克濟(J.Cerovksy)即大力推廣「環境教育」的概念。
其時歐美各主要工業國家適因高度工業化而產生很多的環境問題,社會大眾乃逐漸關注人口成長、資源利用與環境汙染間的相互關係,並漸產生環境意識。
環境教育的對象為全體民眾,其目標在於培養社會大眾成為對環境負責的公民,以解決與預防環境問題。
〔貝爾格勒憲章〕(BelgradeChart,1975)明確指出環境教育的目標為:(1)培養對於都市及鄉間的經濟、社會、政治與生態之相互關係的意識與關切;
(2)別提供每個人機會以獲得保護環境及改善環境所需要的知識、價值觀、態度、承諾和技能;
(3)為個人、群體和整體社會創造適應環境的新行為型態。
在我國行政院國科會〔現階段我國環境教育概念綱領草案〕中,則進一步指出環境教育的宗旨為:「經由教育過程,使每個人認識自然資源及環境問題,進而保護生態平衡及環境品質,以達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及世代享有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亦即我國環境教育的宗旨在於認識、了解環境資源與問題,進而維護、保有環境的品質。
環境教育的內容,包含環境知識、對環境的態度和保護環境的技能三個層面。
環境教育一般以自然資源的保育為主,一般生態、人口問題與一般或公害汙染次之,再次為環境一般概念、環境倫理、動植物保育、地形與土壤礦物質等之合理運用、城市問題及土地資源保育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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