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結構功能】 StrukturfunktionderSchule,StructuralFunctionofSchool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提倡「學校的結構功能」的是德國教育家費爾德霍夫(JürgenFeldhoff),是受美國社會學家帕森斯(TalcottParsons,1902~1979)的「結構功能的社會學理論」(StructureFunctionalSociologicalTheory)的影響,把學校看成是社會制度的雛型。
從這方面,把學校看成是一種組織,一種社會機構。
從社會觀點看學校實際,可以把學校看成是一種相互關係、有規範、有普通社會習性、有期待的制度。
把學校看成是一種「機構」的觀念,採取民俗學及文化人類學的觀點,認為學校有四項功能:(1)透過行為習性,提出人的行為指導方式;
(2)透過消除剩餘精力的方式,來減輕行為的負擔,如消耗體力的運動;
(3)利用行為的繼續性,使期待更為堅信;
(4)透過外在的支持,使良好行為的形成有可能。
把學校當成機構的社會,是將規範的制度與人的行為需要的合一,並可掌握學校的運作。
學校所顯示出來的意義,是一種完整性的教育,並不只是一個社會的實體而已。
依費爾德霍夫的觀念及就社會學的概念而言,學校被當成一種機構,必須與社會生活發生連接。
又從學校的因素去探討,可以發現學校生活是典型行為發展模式的參照,但如果無結構的概念,社會生活與學校生活就無法發生結構性的關聯。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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