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細則〕(英國)】 [ArticleofGovernment](U.K.)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英國〔學校管理細則〕係規定中小學校管理辦法的法令,主要規定教育部、地方教育當局與學校董事會在學校管理上的權責,並規定學生就學及教職員管理等方面的規則。
學校管理細則的制定機關因學校性質之不同而有差別。
公立小學(countyprimaryschool)及中學(countysecondaryschool)的學校管理細則由地方教育當局制定;
監管學校(controlledschool)、特協學校(specialagreementschool)、津貼學校(aidedschool)等地方補助的私立小學(voluntaryprimaryschool)之管理細則,則由地方教育當局制定;
而地方補助的私立中學(voluntarysecondaryschool)及中央補助學校(grantmaintainedschool)的管理細則,則由教育部定之。
各類學校管理細則的制定機關如下圖所示。
學校管理細則的內容因學校性質不同而有若干出入,唯大體上均規定下列事項:1.管理學校所應依據的法令:一般均規定須依教育法律(educationact)、部定規程(regulations)、地方教育當局制定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管理學校。
2.各級行政機關的管理權責畫分:就公立及地方補助的私校而言,一般均規定學校的教育性質(educationcharacter)由地方教育當局決定,學校董事會對學校有一般性的控制權(generalcontrol),而校長則負責校內組織(internalorganization)、教職員的督導及學生管理事宜。
3.學生的入學政策:一般均規定學生的入學辦法、學校應如何讓家長了解學校入學的辦法及如何處理入學所引起的訴願案件等。
4.其他有關學校管理事項:如學校的課程、教職員的任免、假日的決定、教職員訴願的處理等方面的種種規定。
資料來源:改自謝文全,教育行政制度比較研究(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民73),頁313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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