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伯明】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劉伯明(1887~1923)名經庶,以字行;
生於江蘇江寧(今南京市)。
早年就讀於南京匯文書院,精通中西語文。
後留學日本,從章太炎治國學,並加入同盟會。
宣統三年(1911),赴美攻讀哲學及教育。
民國四年(1915),獲西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隨即返國任教於由匯文書院改制之金陵大學。
八年起,專任南京高等師範(後併為東南大學)訓育主任及史地部主任等職。
伯明治學嚴謹,尤喜好老子、柏拉圖(Plato)及斯賓諾沙(B.Spinoza)哲學;
在教育上力持人文主義,主張以此矯正實用主義弊端。
他特別強調學者之精神應注重在「自得」,說:「自得者為己,超然於名利之外;
不自得者為人,而以學問為炫耀流俗之具。
……前者王道之學也,而後者霸道之學也。」
自得之外,人之精神且須寄託於理想之域,而後可以超脫萬惡世界。
人類不能為現實世界之奴隸,不當受制於自然,現實於世界有不完全之處,人類終須超過之,止於理想世界。
總而言之,伯明極重視以四種精神教育學生:(1)學者精神:應有自信、自得、求真與智識之貞操;
(2)學校精神:即公民精神,應注重社會訓練;
(3)自治精神:即共和精神,對於政治及社會生活能自動負責:(4)自強精神:品性與體格並重。
伯明認為學者力學之餘,尚應究心於國家社會事業,但不可使學校淪入政治漩渦,持學說為一黨立幟。
在公眾事務上,他對南京市政發展寄以厚望,亟思以雅典為法,成就自由負責之市民,進而為自由負責之國民。
民國十一年(1922),支持梅光迪、吳宓等創辦〔學衡〕雜誌,主張「論究學術,闡明真理,昌明國粹,融化新知」,正是其治學處世精神之象徵。
由於伯明乃勤苦力學成功,因此在南京高師時曾捐出薪俸充為金陵大學購置圖書的經費,在東南大學時更創設貸金助學法,資助貧寒學生。
其一生論述頗豐,文章散見各期刊雜誌,而以〔學衡〕中諸文為代表;
刊行之書籍則有〔思惟術〕(譯作)、〔華人心性論〕(英文,碩士論文)、〔老子哲學〕(英文,博士論文)、〔西洋古代中世哲學史大綱〕、〔近代西洋哲學史大綱〕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