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 Valu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價值是事物或現象對人或團體具有積極的意義,為人所重視,或能使人感到滿足,成為人們尊重或有興趣追求的對象,即視為具有價值。
價值一詞西方最早用於經濟理論中,指物質的使用與交換所具有的價值。
德國的羅茲(R.H.Lotze,1817~1881)開始在哲學中使用價值一詞,從此價值問題成為哲學思考的主要問題之一。
但西方哲學家在討論「善」(Good)時,以及中國哲學家在討論人生理想與評價行為時,已經是在討論價值問題了。
現在價值概念已普遍應用於經濟學、倫理學、美學、認識論及其他人文與社會科學,在這些不同的知識領域中,具有不盡相同的涵義。
中國古代哲學中,沒有明確的價值概念,也沒有系統的價值理論,思想家在探討人生理想與人的行為標準時,對義與利、理與欲、志與功的關係所做的討論,均透露出他們的價值觀;
而他們觀念中的價值,乃是永久性的標準。
大致來說,儒家所重視的是精神方面的價值,主張以倫理道德為基本內涵和「道」齊一,是永久而普遍的價值。
歐美的價值哲學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形成;
法國的拉皮耶(PaulLapie,1869~1927)在一九○二年〔意志的邏輯〕(Lalogiquedelavolonté)一書中明確使用了價值哲學一詞,德國的尼采(F.W.Nietzsche,1844~1900)、哈特曼(E.vonHartmann,1842~1906)、文德爾班(W.Windelband,1848~1915)、以及美國的杜威(J.Dewey,1859~1952)、培里(R.B.Perry,1876~1957)等均曾致力於價值哲學的探討。
基本上是對價值的性質、構成、標準和評價研究,從主體的需要和客體能否滿足及如何滿足主體需要的角度,探討各種物質和精神現象,以及人們的行為對個人與團體所具的意義。
有關價值的性質,歷來有三種看法:(1)主觀主義:認為價值完全依賴人類的經驗或僅與人類經驗有關,享樂主義者、工具主義者、實證主義者均持此觀點;
(2)邏輯客觀主義:認為價值不依賴於認識的邏輯的存在或本質,但實際上價值也沒有實體存在的狀態和作用;
(3)形上學客觀主義:認為價值具有完全的、客觀的、積極的形上學實在的本質,有神論者、絕對論者和某些自然主義者均持此觀點。
總括而論,各派對價值的理解不同,價值論也各異,有客觀價值論、主觀價值論、絕對價值論、相對價值論、內在價值論、外在價值論(或工具價值論)等。
在價值的層次上也有不同的主張,一般輕視物質或經濟的價值,重視文化,特別是倫理、美學和宗教的價值。
在教育領域中,理性主義教育重視客觀的、絕對的和內在的價值;
實用主義教育則強調主觀的、相對的以及工具的價值。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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