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結構論】 Cognitive-Structural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認知結構論是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的理論之一;
認為人的認知結構具有抽象的性質,是由經驗組織而成的一種形式,因此不能直接測量。
皮亞傑的此種認知結構觀,或許是由柏拉圖(Plato,427~347B.C.)的理型(idealform)或康德(I.Kant,1724~1804)的先天綜合判斷(syntheticapriori)概念修正而來。
皮亞傑指出認知結構具有整體性(wholeness)、轉變性(transformation)與自我調節(self-regulation)。
就整體性言,結構是由多數元素結合而成。
一個結構中的元素受法則支配,此法則係以整體來界定;
此整體不容分解,且具有其所統屬的各元素的特性。
但各元素特性的總和並不等於整體的特性。
所有結構不是與生俱來,皆由於個人活動與物體反應二者長期交互作用.用建構而成。
就結構的轉變性言,屬於動態的性質,不同的認知發展階段,有相對應的認知結構;
又結構本身應具有穩定性,但也可能缺乏此性質。
由於靜態的結構具有剛性,而顯示穩定性;
但是動態的結構缺乏剛性,為了顯示其穩定性,須自行約束,以維持平衡。
因之反映於整體認知結構中的特性,應是指轉變性與自我約束性而言。
認知結構的成長與變化是組織(organization)與適應(adaptation)的功能作用。
組織指統合生理與心理的結構二者,以成為連貫系統的能力。
適應則包括同化(assimilation)與調適(accommodation)兩種成對的歷程。
同化是接納的歷程,藉著同化歷程,可將人、事、觀念、習慣和嗜好等納入自己的活動中。
調適係指對環境伸展和調節的歷程,因此本已存在的行為模式,須針對外界環境的新資訊或回饋作用,加以修正;
同化且須藉著調適,才能不斷地獲得平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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