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加強教師教學品質計畫]】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臺灣省教育廳於民國八十四年(1995)一月二十一日以(84)教二字第○一二九一號函頒布[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加強教師提升教學品質計畫],其要點如下:一.改善教師進修環境1.設立教學研究室提供教師進修場所。
2.充實圖書館圖書及設備,整合教學資源,以發揮輔助教師研究、支援教學之功能。
3.加強儀器、視聽教材、教學媒體、教材教具之充實,並施以教育訓練,使每位教師均具備使用現代化器材之能力。
4.營造開放、和諧、勤奮的校園氣氛,提振教師進修風氣。
二.規劃教師進修活動1.鼓勵教師自我進修:鼓勵教師參與校內外各項研討會,充實新知。
2.辦理校內進修活動①訂定校內進修計畫,統籌進修事宜,並納入學校行事曆中切實執行。
②落實教學研究會功能,以演講、研討座談、教學觀摩等方式,實施校內進修,使其成為辦理教師進修之主體。
③協助教師彙整研究成果,編印研究專刊、學報,分發有關教師。
④鼓勵教師參加各類專業組織或團體活動,以激發創新、改革教學,促進專業成長。
⑤聯絡相近學科或不同學科共同辦理進修,以發揮科際整合效果。
⑥各處室得視需要辦理相關業務內容之進修活動。
⑦進修時間以安排共同時間不排課為宜,或利用寒暑假實施。
⑧進修活動以每次不少於兩小時為原則,每學期至少辦理兩次。
3.推動校際聯合進修活動①以各縣市為區域單位,設置重點學校,分配負責學科,由負責學校統籌區內該科教師之進修事宜,以達成分工互助,資源共享目的。
②重點學校應負責教師疑難問題之彙整,並居中聯繫輔導團、教師輔導中心,協助解決教師教學問題。
4.配合教學輔導團辦理教學進修①到校輔導:由各科教學輔導團主動到校輔導。
②特約輔導:由各科教學研究會主動向輔導團申請輔導。
5.指派教師參加校外進修①指派教師參加教育廳委請中等教師研習會及臺灣師大教師研習中心所辦理之各種進修事宜。
②指派相關教師參加校外辦理之各種觀摩、研習活動,並於教學研究會中提出研習心得及研習資料與教師分享。
三.落實教師進修制度1.校內進修以教學研究會為主體,教務處則負責行政支援,共同辦理教師進修事宜。
2.校際進修以各重點學校為聯絡中心,負責教學疑難問題之彙整,協助與教學輔導團之聯繫,爭取解決問題之時效3.由教育廳組成教學輔導團,辦理到校輔導、特約輔導及常態性的教學問題診斷輔導,並接受電話諮詢,便利教師請教疑難問題。
4.建立輪派制度,避兔重複選派,使進修對象普及化。
5.校內外進修應由主辦單位會同人事室登記列管,並登錄教師研習進修卡。
6.由教育廳規劃中長期教師進修事宜,委請臺灣省中等教師研習會或臺灣師大中學教師研習中心辦理。
7.進修活動結束後,辦理單位宜將進修資料彙編成冊,分發教師參考。
並應以行動研究法實施追蹤、輔導、考核,檢驗進修成效。
四.充實教師進修內容1.進修內容之規劃應兼顧專業知識、教學技巧及輔導知能。
①針對教學需要,充實教師專業知識,辦理教材教法、教學評量、創造思考教學、教學媒體製作等示範及研習,以滿足教師需求。
②順應社會變遷,充實教師輔導知能,實施心理諮商、輔導、教室管理、防範毒害等研習,以增進教師輔導效能。
2.進修內容之設計應結合教師的主觀需求及客觀的環境需要。
①進修內容應以教師之需求為主體,重視教學實務,以助益教師之教學。
②除教師之意願外,進修單位亦應配合教育政策,施以必要之訓練。
如配合資訊教育實施電腦研習;
配合「發揚人文精神,提升教育品質」各項措施,辦理進修活動。
五.協助教師實施生涯規劃1.建立教師專長檔案,結合教師人力專長,協助教師有計畫的自我充實,奠定教師終身學習理念。
2.校內成立藝文類、體育類、休閒類等各類教師研習社團,培養教師第二專長及興趣,增進教師生活知能,提升教師人文素養。
3.辦理進修單位亦應針對不同年齡層設計符合需求之進修活動,如初為人師者宜著重溝通技巧,行將退休者宜加強退休生涯規劃等,使進修項目均能符合每一位教師的需求。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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