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 Honesty,Truthfulnes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誠實」即是「不欺」和「無偽」,不作假、不說謊、不欺騙就是誠實。
「誠實」既是美德,又是道德原則(例如「做人要誠實」);
是人際關係中的道德要求。
中國先哲只用一個「誠」字,認為誠不但是人必須履行的道德原則,也是「天道生物」的原則,因為天道不偏不私,永遠「不變」,所以陽光照處,沒有遺漏,也沒有遮掩,〔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
依此人也要努力做到誠實不欺,因又說:「誠之者,人之道也。」
不欺不只是對人,更要從「不自欺」做起,即是只有自己知道的事物,或只有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也要誠實不變,即是所謂之「不欺暗室屋漏」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因為很多人常「自欺」而不自知,如該做的事不做,卻找藉口來自圓其說,實際上就是自欺。
英國哲學家麥金泰(A.MacIntyre,1929~)認為誠實是人在參與社會活動(socialpractice)中最基本的三項美德之一(另外兩項是勇敢和正義)。
其實誠實是人類普遍的要求,尤其在「欺人」方面,平心而論,沒有人願意被別人欺騙,誠應該是一項普遍原則。
近年西方為了「善意的欺騙」問題,衍生出許多爭論,衡情處理,「欺」和「不欺」是相反的,如果「不欺」(誠)是道德的,「欺」就決不會成為有條件的道德;
「誠」是「理」,「欺」多半緣於情,在情上說得過去的,也要合理才是。
孔子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是就倫理的父子有親的親情而言,在兒子袒護父親的一面說法則可,但是偷了別人羊的父親,法律不會因他兒子隱瞞不說,就不予懲罰,「理」和「情」的領域不同,私情不能超越公理。
在不誠實究竟是不是「道德上的惡」一問題上,康德的倫理學(Kantianethics)認為不誠實是道德上的惡,應絕對禁止;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則認為,假如某些不誠實的作為可以創造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則不誠實的作為並不是絕對的不可以。
誠實為一道德上的要求有普遍性,但在個別事件上,除了以誠為原則外,還要針對個別狀況,但不能違反「誠實」這個大原則。
至於軍事方面,如兩軍相對作戰時,所用的詐欺手段,不是用誠可以衡量的,因為這種狀況的第一原則是「正義」,詐欺是手段,不可同日而語。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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