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大學與學位】 UniversityandAcademicDegreeinSwitzerland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瑞士是採取聯邦體制,分設二十三個州,其中三個為半州,人口六百九十九萬(1994);
面積四萬一千二百八十八平方公里。
教學語言包括德文、法文和義大利文。
有十六州的居民說德語(約占百分之六十五),六州說法語(百分之十八),一州說義大利語(百分之十二),不到百分之一的人口說諾曼語(Romansh)。
由於歷史的發展各州享有高度的自治權,所以各州的教育措施並不一致。
瑞士目前有七所大學(蘇黎世、貝尼恩、弗利堡、巴塞爾、洛桑、內夏特爾和日內瓦);
兩所聯邦技術學院(蘇黎世和洛桑)和州立的一所經貿管理學院(聖嘉倫)。
還有一所設在呂澤恩的神學院,該學府將發展成為普通大學。
瑞士大學頒發的學位有兩個等級。
按規定,攻讀大學文憑需三年到四年,但在德語大學通常要修習四年到五年才能獲得碩士學位(Diplom);
在法語大學獲得相當於碩士學位的利尚斯(Licence)。
設在聖嘉倫的經貿管理學院也頒發利尚斯學位。
法語大學按照法國大學的制度,規定得比較嚴謹,將大學和技術學院分成三個階段(cycles)。
在第三階段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則必須繼續進修兩到四年,提出論文,通過考試,才能獲得學位。
醫學院學生按照規定必須學習六年,但一般學生都要學習十三學期才能獲得博士學位。
攻讀法律、神學和要成為中學教師者必須通過國家第一次考試,經一年半到兩年實際工作訓練後參加國家第二次考試(Staatsexamen)才能成為公務員。
攻讀神學者則由教會考試,才能成為神職人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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