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行動之劇作模式】 DramaturgicModelofCommunicativeAc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溝通行動之劇作模式是哈伯瑪斯(J.Habermas)四大溝通模式中之一種。
只是該模式尚未發展成系統化模式。
「劇作模式」既不單指演員本身,亦非單指觀眾,而是指演員與其自我,以及其與觀眾間彼此的互動而言。
「劇作模式」行動主要用於描述人與人之間互動的現象。
質言之,「劇作模式」行動乃演員藉其形之於戲劇上之形象以導引觀眾,並與觀眾產生互動之活動。
此概念隱含兩種「世界」。
一為內在世界,一為外在世界。
內在世界指的是屬於演員的自我部分;
外在世界指的是演員所扮演的角色。
藉此,觀眾可假想自己是劇中的一個角色,亦可對演員所表演的角色表白自己的態度,但必須了解演員所扮演的角色乃受制於劇本。
易言之,劇本限制也規範了演員的自我。
哈伯瑪斯稱此種受限於劇本的角色具策略性特質。
觀眾去理解策略性行動亦能豐富其對客體世界的理解。
因為演員在策略性行動中不但表現「目的-理性的行動」(purposive-rationalaction),也自我表達。
只是策略性特質中,演員甚至可視觀眾為對手,而非一般大眾。
若此,演員所表現的是其真實自我(authenticity)亦或劇中人則是模糊不清的,我們也很少去觸及此層面。
雖然此部分也接受客觀的評論。
本質上,「劇作模式」是一種參與式活動,此模式基本上屬於現象描述,而所描述的內容則為自我、角色與觀眾間之溝通。
然而,演員多少會有意的將其自我展現於其公眾形象上,同時,他們自己亦可由觀眾的反應中看到原屬於個人才能接觸到的自我,如意向(intention)、思想、態度、欲望、及情感(feelings)等。
因之,其所呈現的自我便非自然的流露,而是觀眾眼中規格化(stylizing)了的經驗。
藉此,演員與觀眾間雖有一相互接觸與理解的途徑。
然而,此種互動模式只是演員自身與觀眾彼此對情境個別詮釋的行徑,尚未及於哈伯瑪斯〔溝通行動理論〕(Thetheoryofcommunicativeaction)一書中所言之「溝通行動」的條件,充其量只能稱其具有溝通之模式罷了。
然而,無可厚非的,此模式亦多少提供了自我了解與相互了解的機會與經驗,因為,對劇中人物品頭論足之際,主體經驗與互為主體性理解的橋樑被架了起來。
此正是為何演員風格、美感的表現與外表的物質在「劇作模式」行動中備受重視之因。
至於另外三種溝通行動之模式分別是:「目的性行動」(teleologicalaction)、「規範性行動」(normativelyregulatedaction)及「溝通行動」(communicativeaction),均於其〔溝通行動理論〕一書有所分析。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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