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能力】 KommunikativeKompetenz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溝通能力指對建構「理想的說話情境」必要之方法或手段之理解。
易言之,溝通能力即為說話者表達自我,並與聽話者達成相互理解之能力,它亦是一種可以排除系統性扭曲之溝通(systematicallydistortedcommunication)的方法。
所謂「系統性扭曲」,乃指一個社會互動過程中,參與溝通者在缺乏「理想說話情境」下,無法自由選擇溝通方式,而必須採行策略性行動,所達成之一種被視為理所當然之社會互動。
亦屬一種未意識到欺瞞或被欺瞞,且具隱含性策略之社會行動。
此種溝通所以構成之主因,乃由於權力關係或意識型態介入溝通過程中所致。
反之,未被扭曲之溝通即為達成真理共識之溝通。
就此而言,溝通能力亦是一種藉語言溝通而達成真理共識之能力。
哈伯瑪斯自批判杭斯基(NoamChomsky,1928~)之語言理論著手探討溝通能力,尤其針對語意之普遍性問題提出討論。
哈伯瑪斯認為語意普遍性必須於社會文化之脈絡中方能理解,故有些語言之普遍意涵具先驗性,有些則是後驗性的。
哈伯瑪斯溝通行動理論所試圖建立的,是一個用以分析、理解自然生活世界與社會生活世界之參考架構。
因此,語文能力不僅是理解文法規則之能力,更是溝通的能力。
因此,溝通能力在語言的使用上,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能適當的選擇命題語句,俾使聽者能理解說話者所談論之知識;
(2)能使用語言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向,俾使聽者能信任說話者的真誠;
(3)能使用語言表達所認定的規範,或表達自己之價值觀與對自我形象之接受,使聽者亦能分享說話者之價值觀。
哈伯瑪斯於其〔溝通與社會演進〕(CommunicationandtheEvolutionofSociety)一書中,點出溝通能力之兩大特質:(1)語言能力:即能正確使用文法及句子表達說話者內在之思想,此即為語言律別的運用能力;
(2)語言表達能力:即在各種說話條件的限制下,而能有效運用語言規則的能力。
總之,溝通能力不僅是語文規則運用的能力,更是實際用以相互理解之自我表達與社會互動的能力。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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