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行動】 CommunicativeAc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溝通行動」是哈伯瑪斯(JurgenHabermas,1929~)建立真理共識說之主要依據。
廣義而言,哈伯瑪斯之溝通行動包含四種行動概念,即是:(1)目的性行動(teleologicalaction):此概念溯源於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目的因」之理念。
其核心概念是指由各種可行之行動中決定行動之模式,俾達成某種有利的目的。
此種行動針對客體世界,故導致有效、成功為其終極關懷;
(2)規範性行動(normativelyregulatedaction):規範意含著社會群體之共同價值,亦是社會群體中對某種角色行為的期待與認可。
因此規範性行動之範疇為道德-實踐層面,哈伯瑪斯將之界定為社會生活世界的行動;
(3)戲劇性行動(dramaturgicalaction):此行動乃哈伯瑪斯基於現象學觀點,描述社會互動模式,故此行動包括參與者之意向、思想、態度與欲望等主體特質,是參與性行動,此行動中,自我角色與觀眾間彼此溝通,即戲劇性行動為主體世界與社會世界之互動行動;
(4)溝通行動(communicativeaction):亦屬一種主體世界與社會互動之行動。
具有兩個基本條件:兩個可以言談及行動的主體、可藉互表同意的行動,而尋求對情境及計畫之理解,並於理解後尋求意見與行動之協調或一致性。
由此可見,溝通行動乃兩個能言語、能行動之主體,透過彼此理解的過程,以達成彼此同意之行動。
質言之,溝通行動乃透過語言運作而及於思想互通,並進而達成共識之言辭行動。
所以溝通行動乃是在哈伯瑪斯所稱之「理想的說話情境」下,依照一定之規準-「有效宣稱」(validityclaims)以達成真理共識之言辭行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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