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皮亞傑式學說】 Neo-Piagetian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新皮亞傑式學說指一群承襲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的發展論,並指陳該理論的問題所在的研究理論家,採用其他探討途徑的概念來解說某些現象,使皮亞傑的發展論益見清晰明確。
其中常用來補充說明皮亞傑學說的途徑者為訊息處理的觀點。
歸入該學說領域的代表者有:喀斯(R.Case)、戴梅翠歐(A.Demetrion)、葉夫克萊(A.Efklides)、費雪(K.W.Fischer)、哈爾福特(G.S.Halford)、帕斯屈—雷翁(J.Pascual-Leone)等。
以皮亞傑所稱在某一特別階段兒童所展現的特徵為例說明。
問題的癥結在於兒童雖已在某一發展階段,但未展現皮亞傑所描述的行動,有待進一步解釋。
這便是新皮亞傑式學說的工作。
如「守恆者」並不一定具有守恆概念;
「形式運思」階段的思考者所作的思考卻相當具體。
特殊的材料、任務、社會環境與教學似乎都會對兒童的表現產生影響。
雖然皮亞傑從未主張兒童會自動應用其認知結構於所有的社會情境中,但也從未就這種行為上的變異性,提出系統的解說。
新皮亞傑式學說的主要目標,試從訊息處理陣營攝取改變歷程的觀點,來填補這種缺失。
如在特殊環境的兒童透過注意、記憶與策略等過程,來表達某一種概念,而且兒童有限的短期記憶潛能會對這種表現產生規制作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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