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系統】 MeaningSyste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一般系統論者魯曼(N.Luhmann)由系統理論的觀點說明系統運作時意義是基於整體系統問的關聯性而產生,而由於系統本身具有歷史性,因此也形成意義系統。
對於意義之探究,魯曼捨棄了先驗哲學,認為先驗哲學有以主觀意向解釋意義的危險,未能對意義問題作清楚的解釋。
他認為意義問題應當被放到系統之間的關係加以了解。
魯曼先由意義功能的討論,用「意義構成系統」(SinnkonstituierendeSysteme)這概念來討論意義完成(ErfullungvonSinn)的可能條件。
意義構成系統即為「意義關係本身」(Sinn-Zusammenhangalssolchen),功能即為一種「規則導引的意義基模」(regulativesSinnsthema),用之以解釋意義構成,及系統的分化。
如此一來,魯曼即能避免傳統功能論建立在以因果關係,假設--演繹法說明社會系統演化可能造成的機械主義的困境。
用意義構成的可能條件之轉化,魯曼認為較能切合人類社會。
然而為說明意義構成的可能條件,他更引進了「複雜性」(Komplexitäet)及「適然性」(Kontigenz)這兩個概念。
當系統內部的元素增加時,會使元素間的關係隨之緊密,此時系統在無數的可能性中,即要進行選擇。
這種在「實踐上選擇的驅策力」(PraktischSelektionszwang),即為複雜性。
而適然性是指在實踐經驗中的可能性只是各種可能性之一,還有其他的可能性存在。
適然性與複雜性的交互作用對於意義構成具有決定性的地位。
意義可以進一步的界定為系統與世界間的選擇關係,在此關係中一方面要減低複雜性,一方面又要保持其複雜性。
社會系統即在於此意義的選擇過程中,在複雜性與適然性的辯證過程中發展。
故欲考察一個系統的意義,只有從環境中才能加以掌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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