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商數(智商)】 IntelligenceQuotient,IQ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智商是一個商數,用以顯示個人智力相對水準的指標,為個人心理年齡與其實足年齡的比值。
其計算公式如下:IQ=(MA/CA)×100MA:mentalage(心理年齡)CA:chronologicalage(實足年齡)依此公式求出的智商又稱「比率智商」,若心理年齡與實足年齡相同,表示智力和一般人相當;
心理年齡超過實足年齡,表示智力較常人為高,反之則低。
茲舉一例說明智商的計算方法:設有甲生,其實足年齡為八歲二個月,如以月數表示,他的實足年齡為九十八個月,亦即CA=98。
設甲生接受斯比量表後的成績是:通過八歲組的全部題目,其基本心理年齡為九十六個月;
通過九歲組四個題目,每題二個月,即再加八個月;
通過十歲組二個題目,再加四個月;
十一歲組(及以後)的題目全未通過,月數不再增加;
總計甲生其心理年齡為一○八個月,亦即MA=108。
因此,甲生的智商為:IQ=(108/98)×100=110智商的觀念由德國心理學家史騰(L.W.Stern)首創的MQ(mentalquotient)而來。
美國史丹佛大學教授推孟(L.M.Terman)在一九一六年第一次修訂斯比量表(Stanford-BinetIntelligenceScale)時,將比西量表中(Binet-SimonIntelligenceScale)表示智力發展水準心理年齡,改用「智力商數」(IntelligenceQuotient)或簡稱「智商」來表示。
此智商稱為「比率智商」(ratioIQ)。
這種以單一量數表示個人智力高低的方法,一度曾為其他智力測驗記分的典範,惟其最大缺點是常模中不同年齡樣本的智商常含有不同的標準差,所得的結果便不能相互比較,造成解釋上的困難。
為了改進這缺點,美國心理測驗學家魏克斯勒(D.Wechsler)所編製的量表創用「離差智商」(deviationIQ)的計量方法。
其基本原理是,以每個年齡階段內全體人的智力分布為常態分配,將個人分數在其年齡組分布中離開平均數的距離,用標準差來表示。
因此,用離差智商解釋智力測驗的結果時,要先將原始分數轉換成標準分數,使其標準差為十五(或十六,視測驗種類而定),而同年齡組的智商平均數是一○○。
例如某生測驗結果的原始分數是在平均數上一個標準差,則其智商為100+15×1=115。
對智力高低的相對觀念,心理學家們採用智力分配的方法來解釋。
如從母群體的概念設想,人類智力從最高到最低的一切差異如果能全部計算出來,則智商數值的分散情形,將成為常態分配(normaldistribution)的鐘形曲線形式。
如下圖。
按上圖的涵義,可做如下的解釋:1.人類的智商介於一○與一九○之間,以○與二○○為極限。
2.人類的平均智商為一○○,平均點之上下,人數各約占百分之五○。
3.智商九○至一一○者稱為中等智力,人數約占百分之五○。
4.各智商分布百分比、分類如下表:上表則是用標準分數表示的離差智商常態分配。
在此分配之下,智商的平均數是一○○,標準差是十五。
平均數上下一個標準差之間,包括了全部受試者的百分之六八.二六;
平均數上下兩個標準差之間,包括全部受試者的百分之九五.四四;
平均數上下各三個標準差之間,包括全部受試者的百分之九九.七二。
如此,全部受試者之中任何一個人,只要將他在智力測驗上得到的原始分數,轉換成標準分數之後,就可以按照他所在標準差上的位置,推算出他的智商居於群體中的什麼位置。
例如下圖所示某兒童的離差智商是一三○,一三○正好是平均數以上兩個標準差的位置(50%+34.13%+13.59%=97.72%),故其智商在理論上高於其他百分之九七.七二的人。
根據研究,智商數量在預測學業表現具有相當效力(Tyier,1965;
WingandWallach,1971)。
也可以預測個人所可能取得的職業種類(Brody,1976)。
一般認為智商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在良好的環境、教育和主觀努力下,可有一定的變化。
我們可以說,遺傳和環境的交互作用決定個人的智力。
遺傳基因設定了個人在一個既定環境中智力發展的上下限,環境因素則決定了個人的智商會落於此範圍內的何處。
下圖顯示出在剝奪、一般和充實環境中長大,遺傳天賦不同的人理論上的智商反應範圍。
在每一個案例中,充實的環境都會提高個人的智商;
剝奪的環境則使智商降低。
但不同類型的人有其特殊的反應範圍。
一個具平均智商或優異智商的人,在正常的環境情況(C型和D型)下,其反應範圍要比心理遲滯(B型)和心智障礙(A型)的人大得多。
同時,其優異智商的人(D型)使用充實環境的能力最強,在剝奪的情況下,智商降低得最多。
下圖中曲線代表四個天生智力不同的人的反應範圍。
例如D型的人在剝奪的環境下成長時,IQ約為65,但在極充實環境下,其IQ可超過180。
右邊的垂直箭頭表示每一型的IQ分數範圍(取材自Gottesman,1963)。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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