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社會學的發展】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社會學自本世紀初在美國開始發展,迄今約九十年。
其間演變歷程,可分三個階段。
早期(一九五○年代之前)可說是傳統教育社會學(EducationalSociology)的時代,此時多由教育學者從事規範性(normative)的探討;
以後社會學者參與研究,在方法論上有了轉變,於是新興教育社會學(SociologyofEducation)崛起,此派學者側重證驗性(empirical)的研究;
一九七○年代以後,另有所謂「新教育社會學」(NewSociologyofEducation)出現,所採取的導向與分析主題,側重非實證(non-positivistic)與微觀(micro)的研究,一般稱之為解釋的(interpretative)教育社會學。
早期(傳統)教育社會學的研究,在於提供教育工作者有關社會學知識,以增進其對「社會與文化」背景的了解。
其研究趣旨,有下列三個特點:第一、重視社會行動:將教育視為引導社會進步的動力;
第二、趨於應用取向:應用社會學知識以解決教育問題;
第三、偏重哲學性:提示理想的社會型式或社會規範,並使之反映於教育目標與課程之中。
早期教育社會學強調社會行動與應用性,所以在純粹理論的建立方面,殊少貢獻,又因側重規範性研究,思辨重於分析,忽視科學證驗的研究。
一些態度嚴謹的社會學者無法認同這些研究取向,抱著觀望的態度,在一九五○年前後,開始體認到教育制度為主要社會制度之一,教育功能與政治、經濟、文化各種制度,關係密切。
因此開始以科學方法從社會學分析的角度探討教育制度。
新興教育社會學者認為:教育社會學應屬社會學的一支,教育制度與組織可提供一良好的研究領域,使社會學者能更充分了解教育制度中的社會結構與過程。
在科學研究中,可形成觀念、提出假設,並經證實後,成為社會學的重要理論。
此等理論或可應用於教育問題之解決,但並不以問題之解決為主要目的。
一九七○年代以後「新」教育社會學,受現象學與人類學的影響,在研究領域方面注重「微觀」的研究,如:教室社會學(或教學社會學)與知識社會學的探討,在研究方法方面則注重「非實證,或「質的」的研究,如:象徵互動論與俗民方法論在教育上的應用,這兩種研究導向最近又總括稱為學校教育俗民誌(TheEthnographyofSchooling)。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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