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茲】 Counts,GeorgeSylveste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康茲(1889~1974)是美國著名的教育家及政治家。
曾就讀貝克爾大學(BakerUniversity),於一九一一年畢業;
一九一六年獲得芝加哥大學博士學位。
康茲曾經先後服務於達拉瓦爾(Delarware)、哈銳斯(Harris)學院;
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二○年任教於華盛頓大學;
一九二○年至一九二六年,講學於耶魯大學;
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二七年返回母校任教;
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五六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師範學院講授教育科目。
退休後,康茲尚繼續研究教育以至終老。
康茲的教育思想較傾向社會的實驗主義,重視教育的社會功能及社會目的。
他以為美國人傳統上對教育的功用多深信不疑,總以為教育有助於解決人們生活中所面對的各項問題,諸如政治的腐敗、正義的不張、貧富的懸殊、階級的衝突等;
人們多會寄望於學校教育,來解決這些難題。
此外,美國人傳統上多相信教育的價值及社會進步的必然性,康茲以為二十世紀美國進步教育運動,就是美國人將教育的功效與社會求取進步的信念結合起來的一項結果。
康茲對進步主義過分強調個人的價值,反而忽略了社會的價值,深不以為然。
他覺得進步主義教育以兒童為中心,重視學習者的興趣,誤以為真正的教育在於活動的實施,強調學習須以生活情境及品格成長為重心以及高唱兒童的權利及自由人格的尊重等等。
但是,康茲以為這些教育主張是不夠的,因為這些教育主張已將教育侷限在一個狹隘的領域,僅僅掌握住了教育的一半功能,從而忽略了另一半的功能。
康茲以為任何一種教育運動,都應有其目標與趨向,否則向前推進的運動如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則一切運動便毫無意義可言。
康氏以為教育必須與社會的演進相結合,而社會的存在與演進,亦有賴於教育的實施。
從事教育的工作人員必須認清此一使命,擔負起此一任務。
康茲不認為學校對兒童的教育可以放任不管,學校應該培養學生一定的態度,發展一定的習性,甚至傳授一定的觀念。
以此,教材的選擇與決定就是教育家的責任了。
一九三二年,康茲發表一篇引起爭議的教育論文〔學校敢於建立一個新的社會秩序嗎?
〕(DaretheSchoolBuildaNewSocialOrder?
),文中康茲多次引用杜威(JohnDewey)的觀點,希望學校是一個純淨的環境;
希望學校有一個中心的目的以引導社會群體的心智,作出最大的貢獻。
總之,康茲對於進步主義教育過度偏向個人而忽視社會的缺失,提出了他個人的見解;
他希望學校要成為未來文明的建造者而不僅僅是一個沉思者。
康茲教育論著甚為豐富,重要的教育著作有:〔美國中等教育一些特性〕(TheSelectedCharacterofAmericanSecondaryEducation,1922)、〔教育原理〕(PrinciplesofEducation,1924)、〔教育的社會基礎〕(TheSocialFoundationsofEducation,1934)、〔教育與美國文明〕(EducationandAmericanCivilization,1952)、〔蘇聯教育之挑戰〕(TheChallengeofSovietEducation,1959)、〔工藝時代的教育與人類自由〕(EducationandHumanFreedomintheAgeofTechnology,1958)、〔教育與人類自由之基礎〕(EducationandtheFoundationsofHumanFreedom,1962)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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