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科目(英國)】 FoundationSubjects(U.K.)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英國一九八八年頒布了〔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alReformAct),開始實施「國定課程」(NationalCurriculum)。
在國定課程中,每個學生皆需修習十個科目,其中英文、數學及科學稱為核心基礎科目(CoreFoundationSubjects);
另外七科是基礎科目(FoundationSubjects)。
七個基礎科目包括:藝術(Art)、地理(Geography)、歷史(History)、現代語言(ModernLanguage)、音樂(Music)、體育(PhysicalEducation)及科技(Technology)。
各科的主要教學重點簡述如下:1.藝術:(1)在教授藝術科目時,應採用各種不同的材料,例如紡織原料、蠟染印花布料等;
(2)在中學階段,藝術課程應該與其他創造性科目(例如舞蹈、戲劇、音樂等)相互聯結;
(3)各種有關社會、經濟之設計應納入藝術科目中。
2.地理:(1)在介紹地理環境時,可以把在該地發生的重大社會及政治事件的地理背景一併解說;
(2)世界經濟的相互依賴情形,要在不同的地理主題中去探討;
(3)生態及環保問題,要加入此科目中。
3.歷史:(1)要加強學生的歷史探究能力。
例如分辨不同的資料與證據並對其有效性及可靠度加以判斷。
在研究各項主題時,要提供第一手資料給學生,尤其是在教當地歷史時,更需如此;
(2)鼓勵學生從不同的觀點來看事件,並以歷史的證據來進行判斷及闡釋;
(3)二十世紀及當今的世界以及歐洲史是本科目的重點。
4.現代語言:(1)要提供多樣的選擇,尤其是歐洲的語言;
(2)強調以溝通的方法來進行教學,而不強調文法的正確性,學生能應用此種語言與人溝通,才是關鍵問題;
(3)加強聽說的能力,並以此作為考試的方法。
5.音樂:(1)把當代各種流行音樂納入其中;
(2)兼重樂曲的實際創作及樂譜的了解;
(3)鼓勵學生選擇一項樂器並會演奏。
6.體育:(1)強調健康的重要性;
(2)兼重個人的遊戲與團體的遊戲;
(3)與課程中其他的創造性科目(例如舞蹈)相聯結。
7.科技:(1)把科技引入初級及中等教育中,是國定課程的一項新發明;
(2)強調實際操作的能力,使學生有機會發展其創造力;
(3)幫助學生符合工商企業界的用人需求。
以上七科,除了現代語言是在中學階段實施,其餘皆自小學起到義務教育結束時全程實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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