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推行委員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我國幅員遼闊,山川阻隔,雖然早已書同文字,但卻一直語不同音。
清末本已有「國語統一」的倡導,辛亥革命後,更加積極進行。
首先,民國元年(1912)七月臨時教育會議在北平舉行,會中通過〔採用
注音:字母案〕;
並根據〔籌議國語統一之進行方法案〕,制定公布讀音統一會章程,於教育部內籌設讀音統一會,以策進行。
民國二年二月,讀音統一會在北平開會,會議的成果計有:(1)審定國音;
(2)製定「
注音:符號」;
(3)製定國音推行方法等。
然由於政局關係,未見施行。
民國五年十月,中華民國國語研究會在北平成立;
七年,經國語研究會的請願,並得到第二次全國教育聯合會的響應,教育部正式公布
注音:字母。
民國八年四月,教育部又依據國語研究會的建議,成立國語統一籌備會,開始以政府的力量來推行國語。
民國十七年(1928),北伐成功統一全國,國語統一籌備會改組為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並在全國各省市縣設立
注音:符號推行委員會;
十九年九月,教育部為全面推行
注音:符號,又訂頒〔推行
注音:符號辦法〕。
二十四年八月,教育部為積極推行國語,更將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改組為國語推行委員會。
惜以抗戰軍興,會務一度停頓;
至二十九年六月,始再度恢復。
三十四年四月,立法院通過〔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國語推行的機構乃正式納入政府的編制。
臺灣光復之初,學習國語有其迫切需要。
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因邀約國內的國語推行人員來臺,開始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的籌備工作。
三十五年(1946)四月二日,〔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規程〕公布,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亦於同日正式成立;
連同原已設立之九縣市國語推行所,積極全面展開國語的推行工作。
由於推行得法,且反應良好,因此臺灣地區的國語推行工作,可能是全國各省市中績效最好的;
就中小學教師所作的貢獻,更是功不可沒。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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