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本位師範教育】 Competency-BasedTeacher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能力本位師範教育或稱表現本位師範教育(Performance-BasedTeacherEducation,PBTE)。
其概念源自「能力本位教育」,是美國一九六○年代極為盛行的教育改革運動,最初運用在職業教育與職業訓練,後來也應用於師範教育、教師實習與在職進修等其他領域之中。
能力本位教育首重教育目標的具體化分析,其次強調教學或訓練過程的管制,師生必須以原定目標為依歸,不斷地在教學過程中進行評鑑與調整,以檢視是否達成原先設定的目標,最後再藉總結性評量檢測學習的結果能否符合標準(達到教學的目標)。
所以能力本位教育具有目標導向、重視行為與技能的實際表現、以培養學生擁有精熟的技能為重點等特色。
「能力本位師範教育」也是依據這樣的精神,強調清楚而具體地建立一位好(有效能)教師所需獲得的「基本能力」及其標準,並使師範生或初任教師達到這些能力、標準的一種教育系統。
能力本位教育的產生背景,是由於美國在一九五○至一九六○年代對師資水準與教育具體成效的要求,行為主義(behaviorism)的盛行及有關教學與心理方面研究的大量成長,同時蘇俄搶先發射第一顆人造衛星,更直接刺激美國政府對教育的投資與改革。
一九六七年聯邦教育署(UnitedStatesOfficeofEducation)研究局(BureauofReserch)擬定了〔綜合小學師資培育標準方案〕(ComprehensiveElementaryTeacherEducationModelProgram),向教向教育界徵詢有關改進師範教育之建議,要求明確具體的方案以發展健全的師範教育課程,從各方的建議案中,先後遴後遴選出十個建議案予以補助推行。
這些方案一致都以培育具有有效教學技能,並能勝任教學的教師為目標,是為能力本位師範教育的雛形。
經由政府的補助,大部分的師資培育機構都紛紛採取能力本位師範教育的師資培育模式,許多州也開始改以「能力本位」的精神作為教師證書授予的標準。
能力本位師範教育乃於短期內迅速擴展,儼然成為美國師範教育在一九七○年代的主要革新運動,其概念與模式甚至流傳到海外其他國家。
但後來由於實行的缺失不斷,並受到另外一種師範教育理論─人文主義的批評,此一模式不論在美國或其他國家都逐漸消聲匿跡或調整修正。
例如英國從一九八○年代起透過有關教育法案的制定,開始在師資培育上,強調從昔日重視課程的修業,轉變為要求具備合格教師所需的基本能力。
同時配合合格教師資格(QualifiedTeacherStatus,QTS)推行教師多重能力剖面圖(profile)的檔案建立,以做為教師職前教育或在職進修的基礎。
我國在民國七○年代初期,也曾在當時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黃昆輝的大力推動下,在當時省屬的八所師範專科學校施行能力本位的國小師資培育模式,至今雖然該模式與概念已融入有關的課程設計之中,但師範校院在教育行政當局輔導下,每年仍然辦理諸如師範生國語文會考、基本能力抽測等活動,可視為能力本位師範教育之遺緒。
總而言之,能力本位師範教育具有目標導向、強調績效責任、系統化的學習與重視實地教學技能的表現等特色,在教學過程中復採用效標參照的評量、個別化的教學、講求學習的評鑑、單元學習方式(modules)、學生自我學習的激勵等策略,如果應用得當,確能培養有效的師資。
但如實施不善,它也可能產生某些偏差,諸如容易過於偏重個別教學技巧之訓練、忽略認知、情意方面的陶冶和教師人格教育的重要性、忽略教師反省思考能力的培養、貶低教育專業性、易使教育內容缺乏統整、教育方式過於機械化、耗費較多的人力相經費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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