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托邦論】 Utopian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烏托邦理論是指有關空想的或理想的社會思想,提示人類社會應如何建立才是最完美的說法。
所有的烏托邦論,大體上有三個共同特徵:(1)虛構的;
(2)描寫一個特殊的國家或地區;
(3)主題多是虛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制度。
從歷史上看,烏托邦論很早就已出現,且幾乎每個時代都有,如柏拉圖(Plato)的[共和國](Republic),可說是西方最早的烏托邦論。
烏托邦論在近代歐洲尤為發達,其理由有以下幾點:1.受社會環境的影響:任何思想或理論都可說是社會環境的反應。
歐洲自文藝復興以後,社會變遷極大,在其轉變過程中,同時也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
因此,有些思想家開始思考何種社會才是最好的。
有的回想到過去原始時代,認為那是簡單樸實、最快樂的社會;
有的則瞻望未來,而在空想中建立理想的社會。
2.新發現的影響:歐洲自文藝復興以後,有許多新的發現,如新大陸與澳洲的發現。
而在與新大陸人士接觸之後,新大陸人民簡單樸素、財產共有、無貧富之分的社會現象,遂成為歐洲人的理想,而促使更多烏托邦論的提出。
3.受以往思想家的影響:自古希臘時代起,即有許多烏托邦社會的論述,其中最為有名的當是柏拉圖的[共和國]。
[共和國]一書成為後來思想家用以建立烏托邦的模範。
另外像聖奧古斯丁(SaintAugustine)的[上帝之城]亦產生頗大的影響。
近代西方發表的烏托邦著作很多,特別著名的如摩爾(ThomasMore)的[烏托邦](Utopia),培根(FrancisBacon)的[新亞特蘭提斯](NewAtlantis),康潘尼拉(TommasoCampanella)的[太陽之城](CityoftheSun),哈林頓(J.Harrington)的[海洋洲](Oceana)與毛銳斯(W.Morris)的[虛境中的新形式](NewFormNowhere)等。
烏托邦論的作者,都是著名的社會批評家,其思想的提出常能針貶時政,提出許多新觀點與新發現,而能促進社會進步。
但由於烏托邦論多為想像,故不易為當時社會所接受,甚至到後世亦不易施行,因而多流於空想。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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