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樂派】 Romanticism(Music)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從字面上看,「浪漫」(Romantic)這個字是來自於羅曼語(Romance,一種法國古老的語言),「Romantic」這個字多半用於文學中的詩詞與故事中,表現的是一種具有想像力的冒險。
在十七世紀的晚期,意味著是一種不同於當軌的、帶有幻想性的事物。
直到十九世紀時,Romanticism才被描述為一種新的運動,一種在藝術、哲學、政治,甚至科學等方面的新運動。
雖然這種浪漫主義在不同時間內的不同國家中,以不同的形式發展,但是一般學者大致都認為十八世紀末葉到二十世紀初期是浪漫主義的時期。
浪漫主義興起的背景是法國大革命後動盪不安的歐洲,浪漫主義反映了那一時代的曲折與變化,而同時外在動亂的環境也觸發了人們對內在騷動不定的感情的描寫,音樂中浪漫樂派即是浪漫主義影響下的產物。
綜合來看,浪漫樂派具有下列幾個特徵:1.在音樂的理念上,古典樂派重視的是人類普遍的理想與美的觀念,而浪漫樂派則徹底地強調個性。
基本上古典樂派與浪漫樂派的音樂作品在樂曲形式上並沒有太大的差距,但是浪漫樂派對於個人主觀感情、想像與經驗的肯定,卻使得原本強調形式與典雅的音樂風格為之一變,浪漫主義從此成為音樂的主流。
2.由於音樂理念的不同,浪漫樂派音樂的著重點也從形式轉到旋律線的自由發展。
與古典樂派比較,浪漫樂派對於旋律的創作往往更不受傳統公式與小節線的約束,對浪漫樂派的音樂家來說,樂曲結構的緊密與否僅是次要問題,重要的是旋律本身能否自由地敘述出作曲家的心境與激情。
3.因為樂曲形式對於作曲家束縛的減少,使得浪漫樂派的音樂呈現兩極化的發展。
一方面單個樂器或個人的器樂曲(尤其是鋼琴曲)和藝術歌曲得到高度的發展;
另一方面則是大型的管絃樂作品和歌劇也快速的成長。
影響所及,一些演奏名家紛紛湧現,而樂團編制的擴大與指揮的興起也都是浪漫樂派的重要音樂成就。
4.有別於以往的「純粹音樂」(puremusic),「標題音樂」(programmusic)成為浪漫樂派的創作主流,作曲家以一個標題或概念來作為統一全曲發展的主題。
浪漫樂派的「標題音樂」以下列的形式出現:標題交響曲(programmusic)、音樂會序曲(concertoverture)、劇樂(incidentalmusic)及交響詩(symphonicpoem)。
5.浪漫樂派強調個人情感的表達,但是作曲家個人的表達方式必定受其本身的民族文化背景影響,因此浪漫樂派的音樂多具有濃烈的民族情感在內,後來的國民樂派即是浪漫樂派的一個重要分支。
對一般古典音樂愛好者來說,浪漫樂派的音樂常是入門的敲門磚,而且浪漫樂派的音樂家與曲目也是西洋古典音樂中最為人所熟悉的部分。
這一時期內重要的音樂家很多,包括了韋伯(C.M.F.E.vonWeber,1786~1826),他的歌劇〔魔彈射手〕常被視為浪漫樂派的先驅,以及白遼茲(H.Berlioz,1803~1869)、孟德爾頌(F.Mendelssohn,1809~1847)、蕭邦(F.Chopin,1809~1849)、舒曼(R.Schumann,1810~1856)、李斯特(F.Liszt,1811~1886)、布拉姆斯(J.Brahms,1833~1897)、布魯克納(A.Bruckner,1824~1896)、沃爾夫(H.Wolf,1860~1903)、馬勒(G.Mahler,1860~1911)和理查‧史特勞斯(R.Strauss,1864~1949)等人。
至於在歌劇作曲家方面,除了韋伯之外,尚有羅西尼(G.Rossini,1792~1868)、華格納(R.Wagner,1813~1883)、威爾第(G.Verdi,1813~1901)及浦契尼(G.Puccini,1858~1924)等人。
除了上述的音樂家外,許多學者認為舒伯特(F.Schubert)也屬於浪漫樂派,再加上國民樂派音樂家,浪漫樂派可說是西洋古典音樂中最豐富的寶庫。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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