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勒諾勃第二大學(法國)】 UniversityofGrenobleII(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格勒諾勃第二大學為一九七○年時根據一九六八年的法國高等教育改革法案而建立的三所格勒諾勃大學之一,代替在一三三九年由羅馬教宗所成立的格勒諾勃大學,後因法國大革命而由法學院、文學院和理學院取代,直至一八九六年再度恢復為大學。
該校享有學術與經濟自主權,屬國家機構,由教育部管轄,經費由政府提供。
其組織是由一些訓練和研究單位所組成,各單位享有學術及行政自主權。
統管機構:大學委員會,成員包括教授代表、研究員、學生、行政與技術人員,也有從公私立部門選出非大學本身的委員代表。
科學委員會,專司研究事宜。
另有教務暨大學生活委員會。
各單位亦有其委員會,由其內部之教授代表、研究員、學生、行政與技術人員組成。
校長由大學委員會選出。
代表教育部的榮譽校長,是格勒諾勃學術院院長。
大學城內設有學生宿舍。
據一九八九年統計,中央圖書館藏書近七千冊,專業圖書館藏書十一萬冊。
出版品有〔哲學論評〕、〔經濟科學期刊〕、〔經濟研究與規劃研究所期刊〕等。
該校研究重點在經濟、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遷、法律、人文科學、人類社會科學與應用數學、政治研究、商業管理和法律等。
大學亦設有提供二年學程的工業技術研究所。
法律和經濟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D.E.U.G.),二年可得;
法學與經濟學學士學位在獲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可得,特殊學士學位證書在獲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三年可得;
碩士學位在學士學位之後一年可得,專門性高等文憑(D.E.S.S.),各種不同範疇的法律、政治科學和經濟學在獲碩士學位之後,至少一年才可取得;
高等研習證書(D.E.A.)在碩士學位之後一年可取得,博士學位在獲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可取得。
科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二年可取得,科學學士學位在獲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可得,物理學特殊學位證書在獲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三年可得;
科學碩士學位在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之後一年可得;
科技碩士學位在獲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二年可得;
高等研習證書(D.E.A.)在碩士學位之後一年可得;
博士學位在獲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可取得。
大學技術證書(D.U.T.)也是學士後二年可取得。
該校與下列各國大學學術合作:英國、美國、德國、義大利和中國。
校址:B.P.47X,38040GrenobleCedex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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