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格威爾】 Langeveld,MartinusJa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朗格威爾是荷蘭兒童人類學家,是荷蘭「猶翠特學派」(UtrechtSchool)(即猶翠特大學所建立的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對於兒童人類學的建立貢獻良多。
他認為教育人類學的研究採用現象學的命題,並應強調在教育學中之人類學的觀察方式。
這種研究的方法,是在人類學的觀點下,力求教育學的完整性。
也就是說,將教育學概念化,使教育學作為人的思想與行為的指導,這種指導傳達了思想與行為發生關係的訊息。
從每一種個別現象,尤其是教育現象所獲得的經驗,是最為穩固的,是一種「本質直觀」,可以用來解釋人的本質。
也就是人的改變階段,如兒童期與青年期,可以用每一階段的本質直觀去解釋那些改變。
教育人類學研究的前提,是把人當成完整性來看待,使得人的各種現象所表現的意義,能發生關聯。
這種概念在於強調人,尤其是人格,是統整的,而不是支離破碎的。
同樣的情形,人的生活也在謀求意義的統整性,人的本性是表現於生活之中的。
因此,人的生活如果達不到完滿,就必須獲得別人的幫助,這種幫助就是「教育幫助」。
從本質觀察,教育人類學的研究,所強調的是下列兩方面互為關係:(1)人只有透過教育才能成為人;
(2)唯有人才能實施教育。
教育人類學的主要課題:人所追尋的是能認識自己與把握自己,並認識世界。
因此,人有人生觀與世界觀。
教育人類學的理論,最重要的是能解釋教育現象與生活意義。
因此教育目的的訂定,需要用到人類學的知識,因為教育目的與人的自我肯定是有密切關係的。
他的兒童人類學的中心思想為:人的本質必須接受教育才能改變。
在發展的過程中,兒童以其自動的生理生長本質為基礎,然後接受文化的陶冶。
因此兒童人類學的理論,特別強調兒童本身的改變的了解,以及兒童改變的可能性,把兒童當成「可教育之人」與「需要教育之人」。
對兒童教育至少也要以人文化為基礎,也就是在基礎上提供機會,而機會是人們將其聚集起來而賦予兒童的,這也是「教育幫助」。
兒童人類學研究的目標在於:(1)促進兒童的發展,幫助兒童,不但使兒童的精神能力能發展出來,而且使兒童的精神陶冶成為事實;
(2)發揮教育責任,對於兒童的發展完全關心,避免使兒童陷於無助的狀態。
因為兒童有各種需要,最主要的是幫助的需要與生理的需要。
前者是兒童渴望獲得成人的幫助;
後者是兒童生理的自然現象,如睡眠、飢餓、疲倦等。
所以成人要為兒童安排生活上所需要的情境,同時也要兼顧不同的自然情境。
遊戲與學習成為發展過程中的兩個重要課題。
因此,兒童的生活希望能具有為時間所決定的社會功能,即是在學校參與文化活動。
朗格威爾提出其兒童人類學的重要概念:兒童人類學是將兒童看成一個活生生可教育之人,成人有責任幫助其發展,使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獲得良好的照顧、關心與教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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