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智能不足】 SevereRetard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按美國智能不足協會的定義,重度智能不足者的智商為二十五至三十九;
依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的定義,重度智能不足為個別智力測驗之結果未達平均數之下四個標準差者。
這類障礙產生的病因,係由於許多種比較早有的神經性異常、腺體的異常或是新陳代謝的異常所造成;
其出現率大約每一千人中會出現一人。
根據適應行為的分類,重度智能不足者的障礙特徵如下:(1)學前階段(出生至5歲):動作發展不良,語言能力極差;
一般而言,無法經由生活自理訓練而使其自理,幾乎完全缺乏與人交往和溝通的技能。
(2)學齡階段(6歲至21歲):能說話或學習溝通;
無法學習基本學科技能;
可以訓練基本的衛生習慣,並能從系統的習慣訓練中獲益。
(3)成人階段(21歲以上):在完全監督下可達到部分自主,在控制的環境下能發展出基本的自理能力。
大多數的重度智能不足兒童都伴隨有多重的障礙,而妨礙正常的教學程序,例如除了智能不足以外,兒童尚可能有腦性麻痺,肢體或感官上的障礙。
對這些兒童,訓練課程的目標是在控制的環境下,建立某種程度的社會適應。
其適應技能訓練的主要內容包括:(1)溝通能力:透過符號行為或非符號行為等方式理解與表達訊息;
(2)自理能力:如廁、飲食或穿著等;
(3)居家生活:整理衣物、財物保管或家庭安全等。
此外,行為改變技術、電器設備(如電動輪椅)和一些補救其不足的輔助裝置(如經過特別設計的衣服)等對重度智能不足者的適應發展都有幫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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