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教派】 ChurchofEngland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英國國教派為基督新教的主要宗派之一,以該宗源起於英國,是法定的國家教會,故有此稱。
該宗派亦被稱之為「安立甘宗」(AnglicanChurch),因AnglicanChurch的原意為「英格蘭的教會」,在中國稱安立甘是Anglican一字的音譯。
再該宗亦被稱之為聖公宗(EpiscopalChurch),將之中譯則為聖而公之教會,簡譯則成聖公宗或聖公會了。
在英國國教派、安立甘宗與聖公宗三個中文名稱中,以聖公宗最被普遍使用。
聖公宗教會的形成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時期,此時在英格蘭的貴族與中產階級希望能加強王權,削減天主教會的權力,擺脫羅馬天主教宗的控制;
故在一五三三年,英王亨利八世(HenryⅧ,1491~1547)在貴族與中產階級的支持下,以羅馬教宗不准他廢黜王后(西班牙公主)離婚再娶為導火線,宣布禁止英國教會再向羅馬教廷繳納歲貢年金;
一五三四年,再促使英國國會通過〔最高權力法案〕,規定往後英格蘭教會不再受制於羅馬教宗,而以國王為全英格蘭教會的最高元首,並將英格蘭教會的信仰立為國教,故而有英國國教派、安立甘宗、聖公宗等名稱。
聖公宗教會的形成,其脫離天主教會而獨立,肇因於教義之不同解釋與認知者少,故對於基本教義,主教制度與教會禮儀與天主教會均基本不變,在伊利莎白女王時,曾立法案在禮拜的慣例上有所改革;
但自十七世紀之後,受到由歐陸加爾文宗的影響,改革的幅度較大,因而出現高教會派與低教會派,甚而有脫離該宗獨立如清教徒團體者。
大體言之,聖公宗在教義上,持守以〔聖經〕為其教義基礎,但同時也主張在具體的解釋上可兼容各家之說,故常在天主教與基督新教之間持中間立場;
在主教制度上保留了主教,並承認主教有繼承初代教會使徒的性質。
主教之下有會長、會吏兩級,與主教共同牧養教會,此外也讓平信徒參與管理教會;
對教會改革,雖然贊同,但也主張要尊重〔聖經〕與教會傳統,認為在改革與傳統之間要保持平衡;
又主尊重國家權威,但不從屬之;
無統一組織,只習慣上尊坎特伯雷大主教(CanterburyArchbishop)為名義上的領袖。
聖公宗旗下的「高教會派」(HighChurch)與「低教會派」(LowChurch)互相對立,十六世紀聖公宗形成的初期,曾因襲大量天主教的教義、體制與禮儀,十七世紀受到加爾文宗思想的衝擊,在該宗之下出現一群改革派,再進而脫離而成「清教徒」團體。
由於此輩要求「清洗」聖公宗教會內所保留的天主教傳統,又反對英國國內貴族驕奢生活,並主張信徒要適勤勞、節儉與清潔生活,因而博得「清教徒」之名。
面對清教徒改革的衝擊,聖公宗廢棄了許多天主教的舊制;
到十九世紀該宗之下的一批保守分子,特別是具有貴族身分的人士,發動一個恢復舊制的運動,主張大量恢復天主教的傳統,又崇尚古老的繁華禮儀,此即高教會派運動,而後世追隨者,也自稱為「高教會派」者,遂得此名;
自高教會派產生後,另一批反對恢復舊制者與之對抗,此輩主張要簡化教會禮拜儀式,也反對過度強調教會的權威地位,思想上較傾向清教徒團體,他們因自稱為「低教會派」者,遂得此一名稱。
聖公宗於形成後,曾隨英國在世界殖民活動中,首先在英國的殖民地建立,故美、加、澳、紐、新加坡、香港都有該宗派的教會;
到十九世紀中葉時,由英、美、加、澳等地的聖公宗教會,都派遣傳教士來華宣教,在上海、武漢、開封、福州、蕪湖等地設立教會,此外也設立中學與大學,期由興辦教育為傳教之媒。
一九一二年,各國來華的聖公會聯合而成「中華聖公會」組織,意表各自為政時代的結束,並走上合作齊一步伐的時代。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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