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會會規】 OrderofJesuit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耶穌會(SocietyofJesus,簡稱Jesuits)是由西班牙人羅耀拉(SaintIgnatiusofLoyola,1491~1556)於一五三四年和同道數人所共同組成的靈修社團,並於一五四○年由教皇保祿三世(PaulIII)批准為羅馬公教教會正式修會之一;
可設立修道院、招收修道士及從事傳教等工作。
耶穌會成為教會正式機構後,羅耀拉特別制定耶穌會修道院會規。
耶穌會修道院除了仿照一般修道院的規定,凡入會的修士須宣誓終身遵守安貧、守貞及服從三大戒律外,尚須宣誓終身效忠教皇。
修士在修道院中須研讀哲學和神學,此外還要選修一種專門學科,如醫學、數學、天文學、文學及歷史等;
修士必須品行及學問均優後,才得轉入世俗教士中出任神父。
羅耀拉以早年從事軍旅生活的經驗為依據,將耶穌會仿軍隊方式組織起來,稱為耶穌軍團(RegimentofJesus)。
羅耀拉規定軍團總會設於羅馬,首領稱為將軍,具有控制會員生死及行動的權利。
會員要無條件服從將軍之命令和指揮(羅耀拉本人於一五四一年被推為將軍)。
各主教區得設立分會;
分會領導人也稱為將軍(或稱教區長,Provincial),管轄教區內的耶穌會神父。
分會將軍逝世後,由所屬神父選舉產生新將軍;
總會將軍逝世後,新將軍由分會將軍選舉產生。
耶穌會規定各神父互相監視,藉此避免神父的腐化;
如果有越軌敗行的神父,任何一位神父都可向總會將軍報告,總會將軍可將之召回,再行訓練或褫奪其神職。
耶穌會教士由於訓練嚴格,大多能以道德和學問為憑藉,以辦學作為傳教的手段,不僅博得許多改宗新教民眾的尊敬,使得他們重新信仰舊教,教士並分赴亞洲、美洲和非洲等地傳教,在歐洲之外也獲得不少信徒。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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