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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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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2 01:42: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柏格森

 

Bergson,Henri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國觀念論哲學家柏格森(1859~1941),原先學習數學,後來改習演化論哲學,是直覺主義的代表人物,一九○○到一九二一年間在法蘭西學院(TheCollegeofFrance)擔任教授,一九一四年當選法國國家科學院院士,並於一九二七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柏氏主要的著作包括:一八八九年的〔時間與自由意志〕(TimeandFreeWill)與〔直接給與之物的知覺論〕(EssayontheImmediateGivenofAwareness),一八九六年的〔物質與記憶〕(MatterandMemory),一九○○年的〔笑聲〕(Laughter),一九○三年的〔形上學導論〕(IntroductiontoMetaphysics),一九○七年的〔創造性的演化〕(CreativeEvolution),一九三二年的〔道德的兩個來源〕(TheTwoSourcesofMorality),與一九○○年的〔思想與移動〕(ThoughtandMoving)。

 

柏氏的主要哲學理念包括:(1)哲學必須以既有的經驗為基礎,既有的理性傾向於靜態事物觀,既有的直覺則以動態事物觀為取向,因為意識的中心特質也是動態的,所以動態觀點比較根本;

 

(2)事物的時間向度是動態的、連續的,事物的空間(或物質)向度則是靜態的、間斷的;

 

(3)將時間空間化(spatializingtime),就是試圖以靜態的概念,理性分析動態的時間,頂多只能接近對象的本質,卻永遠無法達到目的,應該以直覺掌握對象本身;

 

(4)進化是有目的的,也是冒險的,因為在進化過程中,每項進展難免機械化,直到最後突破困境獲得自由為止;

 

(5)時間的進展是一種質的變化,而且有一定的步調。

 

過去仍然繼續存在人們現在的記憶,至於未來則不存在,是人與上帝創造與作用的結果,而且在每個片刻逐一確定,自由因此獲得保障。

 

柏格森對於社會制度的看法,為階級統治提供合理的論證,認為階級壓迫是一種自然的情況,戰爭則是一種自然的法則。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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