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8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客觀權利】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2 01:06: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客觀權利

 

ObjectiveRigh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客觀權利或律法(ObjectiveRightorLaw,objecktivesRecht)是黑格爾(G.W.F.Hegel,1770~1831)政治哲學與倫理學的重要概念,指個人以外群體的「權利」或「律法」。

 

這裡「權利」等於「律法」,只是較法律意義更廣,泛指維護形體自由的所有條件;

 

維護自由的條件一旦形成普遍的、有權威性的原則,即可稱作「律法」。

 

「客觀」與「主觀」相對,後者指個人自身,前者則指個人以外社會、國家等人群團體。

 

黑格爾認為每個人皆具主觀意志(SubjectiveWill),當其自由自主、且依普遍原理行事時,即可謂「盡義務」(duty)。

 

然而凡義務即權利,凡權利即義務,由主觀意志衍生的義務即「主觀權利」。

 

同理,社會人群則有「客觀意志」,因而產生「客觀義務」。

 

與「客觀義務」相對者,即「客觀權利」。

 

例如家庭中父親對其家人有權利,同樣即需為他們盡義務;

 

兒女對父親有服從的義務,同樣也有受到保護教養的權利。

 

又如政府有行政權利,同樣也有行政義務。

 

黑格爾也認為「客觀權利」或「律法」是人類德性辯證演化的第一階段;

 

「主觀權利」或「律法」則屬第二階段。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2 07:00 , Processed in 0.17187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