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法國)】 College(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國初級中學讀四年,前二年稱觀察期,後二年稱輔導期。
畢業後分兩個系統,一個系統是直接升高中,一個是走就業系統做學徒學技術或升高職。
如初三開始讀二年技術訓練者,將來可獲得職業教育資格證書(BEP)或職業適任資格證書(CAP)。
在讀一年技術訓練,轉到工作學習中心一年者,可獲職業教育資格證書:如果唸二年職業先修班者,可能升高職讀一年而獲得職業適任資格證書;
如三年級改讀職前訓練班(ClassesPréprofessionnellesdeNiveau,CPPN),一年後轉到學徒預備班(ClassesPréparatoiresal'Apprentissage,CPA),初中畢業後若再到習藝訓練中心(CentredeFormationd'Apprentis,CFA)做二年學徒,獲得訓練,通過技術檢定,仍可獲得職業能力資格證書(CAP)(如下圖)。
法國初級中學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學年,公私立初級中學學生人數約三、二二八、二八○人,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二年公私立初級中學共四、八七二所,私立學校約三、八三九所(含高中、高職部)。
法國的初中歷年就存在著高淘汰率的問題,一年初中後只有百分之九○的學生可以升級,以後還要逐年淘汰。
為解決留級問題,一九八五年教育部曾公布一項教育輔導法規(décretdu30août1985),要學校聯合校長、輔導老師、家長及學生進行會談,輔導學生選擇技術或職業教育途徑,否則只好選擇留級一途。
因此一年級讀完後,約有百分之二十的學生會改學技術或職業教育。
到第三年結束,約百分之十的學生選擇留級,百分之二十的學生會被輔導轉入職業組(CAP)或技術組(BEP),一年後畢業就可繼續讀高職,將來可參加職業高中會考(BACProf.)。
根據一九八六年教育部公布的新課程綱要,規定新課程從一九八六年入學的新生開始實施,因此到一九八九學年,三年級之課程已全部更新。
一九九○年以後亦未見有大的改變,教育目標為:(1)發展學生的邏輯思考;
(2)促進學生精熟的閱讀能力、流暢的書寫表達能力及豐富的想像力;
(3)養成學生獨立學習(研究)的習慣。
初級中學學生每學期約得上十種科目的課程,其中有九門課是必修,即法文,數學,現代語文1(第一外國語),史地、經濟與公民教育,物理,科技、生物與地質學,工藝(technologie),藝術教育,體育與運動。
另外,初級中學前二年有各校自行開設的加強課程(如第一外國語加強二小時,拉丁、希臘、第二外國語各加強三小時)(如下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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