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 CommunityOrganiz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社區組織起源於十八世紀末葉德國的漢堡制度(HamburgSystem)與愛伯福制度(ElberfeldSystem)及十九世紀末葉英、美慈善組織協會(CharityOrganizationSociety)與睦鄰組織(SettlementsandNeighborhoodCenters)。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各國社區組織運動迅速展開。
一九三九年美國社會工作會議確定社區組織的理論與方法。
一九五二年聯合國祕書處正式成立社區組織與發展小組(U.N.UnitonCommunityOrganizationandDevelopmentinSecretariat)。
一九五四年改稱聯合國社會部社區發展組(SectionofCommunityDevelopment,U.N.DepartmentofSocialAffairs)。
韓特(Hunter)界定「社區」為社會單位,至少是下列三種之一:(1)符合生計基本需求的功能性單位;
(2)社會互動單位;
(3)集合體的象徵單位。
費林(Fellin)將社區分為兩種類型:(1)生態系統觀點:對地理性的社區特別有用,著重人口特性的研究。
例如大小、密度、物理環境、社區的社會機構及結構,以及技術性力量;
(2)社會系統觀點:強調正式組織在特定社區中運作的情形,探討社區次系統的交互作用。
視社區為一種能改變結構及功能,以適應不同社會、政治及經濟發展的實體。
社區組織的意義為社區團體藉由專家的幫助,確立其共同問題的目標或可運用的資源,藉著自動自發的精神來發展及執行一些策略,達成社區預設目標的一種過程。
上述的定義所包含的意義就是增強能力,也是一種強化的過程,經由此一過程,個人或社區可以改善他們的生活及環境。
羅斯(Ross)指出社區的問題及解決此問題的能力必須是由社區自己來確定,而不是藉由社區外的組織或機構來處理。
社區組織應有的六個主要概念:有增強能力、社區能力、參與原則、適切原則、問題界定、產生危機意識。
增強能力是指使個人及社區得到解決問題的能力,以支配生活及控制環境而達成健康生活。
社區能力是社區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所擁有的有效力量;
此種有效力量應用於確定社區問題及需要上,而能達到目的及優先問題的一致性,以達成社區共同的目標。
參與原則是指社區居民主動的參與處理社區事務,並由參與的過程中學習,即所謂的「從做中學」。
適切原則是指改善一事需符合個人或社區所關心的問題,而不是外來專家或機構所認定需改善的事物。
問題界定是指區分社區的問題為何?
所界定的問題須是簡單的、可做到的,便於社區成員能以一個或二個概念來解釋它。
界定社區共同問題的方法有腦力激盪法、挨家挨戶調查、深度訪談等。
產生危機意識是指社區居民了解問題真正的根源所在,使其與事實相連結,產生解決問題的行動計畫,並付諸實施。
社區組織的模式依羅斯曼(Rothman)的分類如下:1.地方性發展(localitydevelopment):當社區中各類型之人物在尋求設定一共同目標以及尋求行動需要時,改變就會發生。
這種模式強調充分依賴社區的主動,培養當地的領導者積極的參與民主式的合作和教育性的目標,是一種過程導向的模式。
2.社會計畫(socialplanning):強調技術性問題的解決以及專業方面之知識與技術,以供評估需要,設計短期、長期的優先順序和目標,設計可行的策略以推行之,設計檢核及回饋系統,以有助於工作之執行。
此處所提大多為提供服務給所需要的人而設計的,依計畫之類型及參與之原因,社區參與的性質和範圍也有所不同,是一種結果導向的模式,通常由外來專家主導社區問題的解決。
3.社會行動(socialaction):為尋求重新分配權力、資源或決策力量,這種模式是著重於對一個正式的制度或社區的措施作基本的改變,以及社區解決問題能力的提升。
社區組織是一種古老的工具,用以幫助社區自我發展,對衛生教育而言仍是一種廣泛使用的方法,亦是實務上的重要方法。
衛生教育專業人員利用增強能力、社區能力、參與原則、適切原則、問題界定及產生危機意識等社區組織的重要概念,社區確立共同目標、發展策略、動員可用資源,以解決社區的問題,增進社區全面的健康。
社區組織是社區解組(communitydisorganization)的相反詞。
社區解組有反面、消極的意義,社區組織則有正面、積極的意義。
社區組織雖為社會福利的主要範疇,但與教育關係密切,非常重視居民的相互關係、價值觀念的調整或改變、居民的生活需求與社區資源的配合,以及各種團體與制度的統合。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