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社是土神,祭祀特定管轄範圍內的土地與耕地,與特定的社會組織相聯繫,並非一般所謂的大地崇拜,故不可僅視之為與祭天相配的祭地。
社祭在中國古代是通行於上下層社會的重要祭祀行事,自天子以至庶民皆有社,據〔禮記.祭法〕云:「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
王自為立社,曰王社。
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
諸侯自立社,曰侯社。
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文中所云大社、王社、國社、侯社四者為官方之社;
唯大夫不自立社,與庶民共社,係依君命而建立,故稱為置社,是為民間之社,其中蘊含有因俗導民,教民成禮的政治用心。
社祭除有敬奉農神,祈福感恩的宗教意義之外,並有給予人們進行情感交流及宣洩內心情緒的機會,具有團結一方,調節業餘生活的社會意義。
蓋官方之社拘執於禮儀,太過嚴肅,如〔禮記.郊特牲〕云:「社祭土而主陰氣也,君南向於北牖下,荅陰之義也。」
故未若民間社祭之生動活潑,不拘形式。
如〔郊特牲〕又云:「唯為社事,單出里;
唯為社田,國人畢作;
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報本反始也。」
意謂人取財於地,為大地所出生所養育,親近土地正用以表達人民對土地報答感恩的情懷,故社祭時里中百姓盡數出動,並舉行田獵活動,丘閭中之庶民甚且共同進獻粢盛。
而庶民即因社祭而居處同樂,行作同和,歡欣忘憂,由是社祭乃具有穩定社會之功能。
社祭在正常情況下似應每年舉行四次,據〔月令〕篇所載,仲春之月須「擇元日,令民社」,季夏之月須「以祠宗廟社稷之靈」,孟冬之月須「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唯秋季未載社祭之事,恐係文句脫漏。
其中春、夏、秋之社祭乃例行公事,冬月之社祭當較為熱鬧隆重,稱為大割。
其實社神與穀神通常也結合在一起,祭祀社稷之神與祈求來年豐收聯繫在一起,具有農業祭祀之性質。
如〔王制〕與〔禮運〕二篇俱云:「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
又如〔郊特牲〕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載萬物,天垂象,取材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故教民美報焉。」
可見周代祭祀制度,天子郊天與社稷同兼,諸侯不得郊天,但祭社稷。
係因天道尊而地道親,法以正德,財以厚生;
尊者統於一,故唯天子敢祭天;
親者眾所親,故令民立社,而得以厚報親地。
總上可知,社祭在歷史長期演進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寓有多重功能,使人民在宗教意義上可以藉社祭敬奉農神,如恩圖報。
在社會意義上,團結和諧,調節情感。
在政治意義上,因俗導民,教民成禮。
其影響頗為深遠。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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