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 Knowledg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知識通常界定為「已經圓成其說的真信念」(justifiedtruebelief),這個定義中包括「圓滿的認知」,其中即含著「真」的意思;
同時認知中又含有「完善周備」的意思。
認知是就廣泛的意識作用而言;
信念則與「意見」有別,是對意見堅持不二;
然後知識指「所知的」,包括「知道是什麼」和「知道為什麼」。
哲學家所探討的知識問題,除了知識是什麼之外,前述只是一個概括性的說法;
還探討:(1)知識的可能性;
(2)知識的基本性質;
(3)知識的種類;
(4)知識的獲得;
(5)知識與心靈(mind)的關係。
前三項屬於認識論(Epistemology)的範圍;
後兩項不僅是知識論的問題,也是心靈哲學(thephilosophyofmind)的問題。
在知識的可能性方面,即是知識能否成立的問題;
反對知識可能性的主張稱為懷疑論(Scepticism),懷疑論者認為:知識之所以能成立,在於其有確切無疑的證據,但這樣的證據很難找到,故而知識無法成立。
不過懷疑論者本身犯了自相矛盾的毛病,因為懷疑論所持的確切無疑的證據,在懷疑論中也無法找到。
晚近維根史坦(L.Wittgenstein,1889~1951)反駁懷疑論說,當我們在懷疑什麼東西時,就是我們已然肯定了許多東西,否則就不可能懷疑。
言外之意是:懷疑論很難獨樹一幟,因為懷疑論還是要以「肯定」某些東西為出發點。
在知識的性質方面,哲學家說法不同:依知識的根源說,或認為是「理性的」,或認為是「經驗的」;
從知識的效度和限度說,或認為是「獨斷的」,或認為是「可疑的」,或認為是「相對的」,或認為是「實徵的」;
從知識的對象說,或認為是「主觀的」,或認為是「超主觀的」。
由此而形成哲學中的許多派別。
在知識的分類方面,多數哲學家認為知識的種類主要有三:第一種是有關事實的知識(FactualKnowledge或knowthat),這種知識可以用命題(proposition)或陳述句(statement)的形式出現;
第二種知識是實際的知識(PracticalKnowledge或knowhow),這種知識不僅可用語言文字表達,更可應用於實際生活;
第三種知識稱為見聞之知(KnowledgebyAcquaintance),包括認識人的知識、認識地方的知識及認識物品的知識。
見聞之知通常與實作的知識與實際的知識有關,但也不盡如此。
有關知識之獲得及其與心靈之間的關係,哲學家所見頗不一致;
其中兩個對立的觀點是理性主義(Rationalism)及經驗主義(Empiricism)。
理性主義認定人類心靈中的理性是知識的源頭,知識的形成完全是理性運作的結果;
經驗主義則認為心靈像塊白板,心靈的建構與成熟是人類經驗累積的結果,知識的形成亦是經驗的聯結與累積。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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