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道德判斷〕】 [TheMoralJudgmentoftheChild]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兒童的道德判斷〕係瑞士發展認識論者皮亞傑(J.Piaget,1896~1980)於一九三二年出版的法文著作,由烏歐登(MarjorieWorden)譯成英文,且於同一年由RoutledgeandKeganPaul出版社刊行。
全書共分四章,第一章探討「遊戲的規則」,認為兒童規則概念的發展,可分成動作、自我中心、合作與訂定規則等四個階段。
此四階段與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的四個階段並行發展。
第二章分析「成人的約制和道德現實觀」,認為兒童的道德判斷發展因受成人的約制而發展出道德的現實觀(moralrealism),即兒童行動表現的好壞係以其行動的具體結果或數量來判斷,而不問其「意向」如何,如甲打破的杯子比乙多,則甲應受到較嚴厲的懲罰。
第三章申述「合作和正義概念的發展」。
在本章皮亞傑特別提出償罪性懲罰(expiatorypunishment,指父母或成人對於破壞規則的兒童施予的懲罰,讓他吃苦,進而阻止他再破壞規則,是「公正的」)和恕道性懲罰(punishmentbyreciprocity,指施予兒童的懲罰需考慮到他的行為動機與主觀的責任,如此始符合平等和相互合作的基礎)。
皮亞傑在下結論時,指出正義概念的發展可分成主要的三個時期:附屬於成人權威的正義、恕道性的正義、公道平等的正義。
第四章分析「兒童的兩種道德觀及社會關係的類型」。
即從社會生活的觀點探討約制的道德觀與合作的道德觀。
綜括皮亞傑對兒童道德的研究,他認為以合作為基礎的道德,係從兒童期以父母的權威為基礎的道德中發展出來,基本上兒童又是採自我中心觀的,於是他們對正、誤的理解,係以自己所歪曲的知覺以及父母具體的命令為基礎的。
但是發生在家庭中以及與玩伴間的一切自發性的予、取過程中,兒童逐漸由自我中心觀走出,進而發現另一個人的觀點,於是便開始以個人投入的環境而不以報復性正義,來考慮正誤。
如果兒童的道德發展完全視成人的發號施令而來,則此種片面的尊重,僅會導致道德上的約制,唯有成人與兒童間的相互尊重與合作,才是促成健康道德發展的重要因素,至少此狀況蘊含著兒童與成人是平等的重要意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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