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是方生】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彼是方生」就是彼此相互憑借、相生相成的意思;
語見〔莊子.齊物論〕:「物無非彼,物無非是。
自彼則不見,自知(應作「是」)則知之。
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
莊子認為天地萬物原為一體,就其自身的自然存在而言,並沒有各種性質、關係與價值的區別;
由於人的主觀執見,妄作分別,才造成事物的種種區分。
而一切事物區分的最基本範疇就是彼此(是);
所有的事物不是自身,就是相對於自身的其他。
同樣的事或理,旁人遇到了自己則毫無感覺,等到發生在自己身上,才能真切認識。
例如人們往往對旁人的痛苦遭遇,視若無睹,等到自己遇到相同的境況,才有切膚之痛。
也正因為人們有狹隘的自我觀念,所以才會區別不是自己的就是旁人的,因為有了我,才會有你。
因此你我或彼此可說是相對相成的觀念。
「齊物」的首要之務就在破除彼是的區分,莊子說:「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
因是因非,因非因是。
是以聖人不繇而照之於天,亦因是也。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且果有彼是乎哉?
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
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
表面看來,死生、肯定否定和是非都是對立不相容的觀念,但是進一步分析便可發現,同樣一物,從出生的觀點看可說它才出生,但是從死亡的觀點看,則可說它一出生就已邁向死亡之途,正在死亡之中。
同樣一件事,從某個觀點來看可以給予肯定,從另一觀點來看,又可以否定它(比如一條河流從其流經河道不變而言,可說是同一條河,但是從其流水遷逝而言,又可說已非前水)。
同時正因為有「是」,於是才有相對的「非」(不是),正因為有「非」,才有相對的「是」。
由此可見,是非不是絕對的,聖人當然不致陷於這相對兩元之中,而能觀照自然實相,見到彼就是此,此就是彼。
自彼來看有一種是非,自此來看也有一種是非。
彼此究竟存在不存在,雖難斷言,但是如果能打破對「彼此」的執著,使「彼此」找不到相待的對象,便可說是把握到「道」的樞紐鎖鑰了。
道的樞紐就如圓環的中心一般,可以應變萬物,沒有止境。
由上述可知莊子提出「彼是方生」的學說,目的在證明世上沒有絕對的是非、彼此、生死、成毀。
所有的分別都是與個人的成心相對而產生的,如果能消除成心,放棄對彼此不同的執著,就能體會萬物融通一體的道理,如〔齊物論〕上說:「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泰山為小;
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
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
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
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
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歷不能得,而況其凡乎?
故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
無適焉,因是已。」
表面看來世上沒有比鳥獸秋天新生的毫毛更小的,不過與更小的微生物、點塵相比,則秋毫之末就是大的;
同理表面看來泰山峻極高大,但是如果與喜馬拉雅山相比,只能算是小山。
與蜉蝣相比,早夭的嬰兒也算長壽,與萬年古樹相比,彭祖只能算短命。
大小、壽夭等等相對的觀念,皆出於人的比較,並不是事物的絕對性質。
宇宙自然的實相是物我無別,渾然為一,不可多置一詞。
因為既已知有渾一,那裡還需要言詞說明?
不過既已提到渾一,又豈能說沒有渾一的言詞概念?
只是如果執著於渾一的言詞概念,則一便不復為一了。
因為一與言詞實為二事,而二與一又合成三。
如此以往,即使擅長曆數計算的人,也不能窮盡其數,何況是一般人?
從無中生有的渾一之道出發,還可以衍生出三來,那麼從有出發,更不知伊於胡底了。
唯有停止分別(無適,即無至),才能消弭各種彼此對立的觀念與紛爭。
彼是方生說與莫若以明說(參見「莫若以明」)是莊子齊物思想的兩大原理,前者尤為後者的前提預設。
莫若以明在彼此交換觀點,以止息紛爭;
彼是方生則從根本上說明彼此的觀念實相待而成,如果要停止爭論,唯有停止分別,打破彼此的範疇,才是釜底抽薪之計。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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