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聲】 Harmon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旋律配上和絃之後,會增強活動或緊張、靜止、鬆弛的不同感覺,增加旋律的起伏感,這種使一群音與旋律同時出現的方法,即是和聲的概念。
和聲是以一種有意義的方式將音符作組合,使其聽來如同結合在一起。
和聲經常被視為與對位相反的概念,主要因為它是垂直的作用,而對位則是水平的作用。
但在和聲中,雖是垂直的和絃作用,但是因和絃之間有進行的效果而具有水平的旋律性和對位性。
其對於音樂的效果常被比作透視法對繪畫的效果,加入了深度這個要素,成為音樂喚起情緒反應最有效、最富彈性的工具之一。
與和聲有密切關係的重要概念為:(1)和絃進行:根音不同,使和絃的作用效果也不同,作曲家便利用不同和絃的銜接,製造運動與靜止、放鬆與緊張的感覺,此種和絃的銜接即是和絃進行。
如何將和絃的進行安排得恰到好處,達到和聲變化的目的,是作曲藝術中的重要架構。
和聲進行的觀念也一直在音樂發展中占著最重要的地位。
所以音樂史就某方面而言也是一部和聲知識的發展史。
(2)協和與不協和:一個音程或和絃若能喚起一種停止或鬆弛的感覺,令人感到穩定、達到目的而不需要解決,即是協和的;
相反的,一個不協和音程或和絃使人有需要前進、不穩定的感覺,如果想得到一個靜止感,則必須予以解決。
(3)調性:和聲作為音樂的建築材料乃是依據調性,當調性確定,建立在音階上的各種不同級數的和絃才能以其本身和主音的關係而確立,並進行和絃轉位、轉調的處理,進而產生和聲的效果。
簡言之,和聲即是以調性為基礎在進行。
不同時期對和聲的概念各異。
一般而言,和聲音樂可分為三個時期:早期,三和絃潛力尚未開發;
中期,三和絃成為主流;
後期,三和絃已告竭盡,轉而尋求新的組合方式。
依音樂史的年代可分為:(1)中世紀,和聲即是關於二個音符的結合。
在文藝復興時期,三和絃成為主要的和聲單位,延至二十世紀,仍是西方和聲的基本要素。
自巴洛克時期起,和聲被普遍地理解為一些組合為旋律的和絃(即數字低音),和聲的研究也指接續的和絃之間可接受的關係。
例如,若是一個和絃是不協和的,此種不協和就必須在下一個和絃中解決;
在三和絃的和聲中,每一個和絃的根音即是主音,其他的音則往上三度延伸。
(2)一六○○到一九○○年之間,完全三和絃經常被用作終止和絃。
被視為不協和的和絃必須解決。
(3)十九世紀以後,使用更多半音的變化,對不協和音的處理更加自由。
如巴爾托克(B.Bartók)以四度音程建構和絃,荀伯格(A.Schoenberg)使用無調音及十二音列作曲法,斯特拉汶斯基(IgorStravinsky,1882~1971)也在音樂中留下許多未解決的不協和音。
這使得過去以三和絃為主的和聲受到挑戰。
隨著作曲觀念的轉變,和聲也在各個不同的時代出現不同的處理方式,使音樂呈現多種風格。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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