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乩】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扶乩為道教法術名,亦稱扶鸞、降鸞、降乩等。
原為古代的降神術,由巫覡及方術之士等所行的接遇神人之法,專壹其神,精神集中,使神降於其乩筆,隨事問答,以解決疑難。
道教轉化為巫祝,初期上清經派諸人即將感通神人的宗教體驗,以毛筆書寫,稱為「真應」、「真誥」,意指仙真經由書寫的方式傳示誥語,此即一種扶乩術。
後來道教仍有使用此種扶乩降筆的,其乩文也收於〔正統道藏〕中。
類此採用乩筆以降示之法,也仍繼續流傳於民間宗教諸派,並紀錄刊印其乩文行世,成為民間教派製作鸞書的主要方法之一,明、清時期教派及民間人士多運用之。
據〔三豐全書、水石閑談〕載扶鸞請乩者的用意所在,乃「神仙有度人之愿,假乩筆而講道談玄者有之;
神仙有愛人之量,假乩筆而勸善懲惡者有之;
神仙有救人之心,假乩筆而開方調治者有之。
若云判斷禍福則有人之善惡在,寰宇之中間有設乩求地理、請乩論天心之輩,此皆方士遺風。
上界正神察其奸訐未能逃天罰者。」
臺灣傳承閩、粵的信仰習俗,亦有扶乩以傳神意,教化眾生。
扶乩時可單人或雙人,由正鸞手持乩筆——其形為丫字形,頭部常刻作鸞鳳之形,手執兩端,靜立降神後,既應善信之問,而書寫於沙盤上;
有時亦就世俗所關懷之事降示。
所書寫的乩文即由正鸞手寫出,經校正無誤,即為鸞文或乩文。
從清季遷臺即有此風,多由讀書人所組成,用以教化世人,較早期的如澎湖、宜蘭及苗栗等地曾以此勸戒勿吸食鴉片,並戒賭、戒淫等,頗能反映不同時代的精神需求。
扶鸞之風至今流傳,民間的鸞堂懲於社會風尚的敗壞,時出鸞書以訓世,為常見的善書來源之一。
目前有部分鸞堂更進而組為聯誼,相互參訪、交流,為當前值得注意的宗教現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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