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教育(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技工教育係指以培養技術工人為目標的專門教育,一般由企業單位辦理。
一九五○年代始,大陸地區為滿足國民經濟建設對新型技術工人之需要,繼長春、大連、哈爾濱三市之後,各地亦紛紛設置技工學校。
到一九五七年,技工學校達一百四十四所,共培養畢業生十四萬七千人。
一九六○年三月,勞動部在鄭州召開的全國技工培訓工作現場會議鼓吹技工學校的發展。
到一九六○年底,技工學校達二千一百七十九所,在校生五十一萬七千人。
一九六一年,技校開始調整收縮;
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五年,技校逐漸恢復,但發展緩慢;
文革期間,大批技校被迫停辦;
一九七八年,部分技校恢復招生。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國家勞動總局召開全國技工培訓工作會議,提出「要大力整頓、充實、提高現有技校,要全面規劃、有計畫地發展技校」。
一九八六年七月,國家教育委員會同有關部委召開全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會議,提出「要採取積極措施,大力發展和加強培養技術工人的技工學校」。
一九九三年,全大陸的技工學校已達四千四百七十七所,在校生一百七十三萬九千人,專任教師十五萬餘人。
技工教育的主管部門或隸屬關係經多次變更。
一九五○年代初,技校的開辦和停辦,須經勞動部審查批准。
一九五八年提出,中央各部辦的技工學校,應盡量下放給省、市、自治區管理。
結果出現中央各部辦、地方產業部門辦、地方勞動部門辦、廠礦企事業單位辦等多種途徑辦學格局,但所有技工教育仍歸勞動部門負責綜合管理。
一九六四年,為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統籌安排,國務院決定將技工教育畫歸教育部主管,勞動部予以協助。
一九七八年,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聯合發出通知,技工教育重新畫歸國家勞動總局管理,教育部門在師資配備和編寫教材方面給予支持、協助。
一九八六年頒發的〔技工學校工作條例〕規定:「技工學校由勞動人事部在國家教育委員會指導下進行綜合管理。」
技工教育通過技工學校實施,其培養目標歷次所訂有所變動。
一九八六年頒布的〔技工學校工作條例〕中目標訂定為:學生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艱苦奮鬥的獻身精神、熟練掌握本工種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種中級技術水準的作業、養成遵守操作規範和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習慣;
紮實地掌握理論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參見技工學校(大陸地區))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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