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課程】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行為課程為我國幼教之父張雪門所創導,張氏於一九一九年開始在家鄉鄞縣開設幼稚園所實驗的課程。
經過五次的實驗方衍生而出。
一九三八年以後,「行為課程」成為張雪門幼稚園課程的代名詞。
行為課程係依據幼兒身心發展,以幼兒為中心,實際生活為課程,大自然及社會為教材,設計教學法為過程,是有計畫、有目標、有檢討的教學法。
行為課程主張生活即教育,四、五歲的孩子在幼稚園中的生活踐行就是行為課程,教學法根據幼兒的生活而來,從生活而展開,也從生活而結束。
讓幼兒從生活實際行動中獲得直接的經驗,這種經驗必須正確又印象深刻,也是人生的基本經驗,有了這些經驗才能產生記憶、想像和思想等種種心理作用,以擴充幼兒的生活學習,增進對環境支配選擇的力量。
然而幼兒生活範圍狹隘,獲得經驗有限,所以課程必須經過「人工精選」,以及有計畫、有目標的擴充,舉凡幼兒能力所及的盡量讓幼兒經過感官作用然後做,教師負責引導,使幼兒在活動中也有解決問題的思考,所謂「勞動上勞心」,即從行為中粹取教育的經驗,培養幼兒生活的力量。
其實施原則如下:(1)課程固由自然的行為產生,但須經人工的精選;
(2)課程固由勞動行為建立,卻須在勞動上勞心;
(3)課程固由兒童生活中取材,但須有遠大客觀的目標。
教學活動設計過程包括下列步驟:(1)動機:可能有兩方面,一為從幼兒以前活動所產生的需要,是幼兒內發的,一是教師預先設法引起的,教師利用環境、設備、語言引起動機。
(2)目的:並不是幼兒自己的目的,而是教師對幼兒的這一類行為所期望的功效,包括知識、技能與興趣。
(3)活動綱要:訂出動作要點,人數、時間、地點的分配,整個活動從橫面及縱面分段落,須切合事實要求,而且幼兒有自由發表及自由創作的機會。
(4)活動過程:活動的開始、展開、結束應事先估量,並考慮具體的內容(不分科)及教師的引導(發問、討論、提示、補充、鼓勵)。
(5)應用的工具及材料:示例的工具及材料,及行為展開後可能使用的工具及材料。
(6)檢討:活動結束後對幼兒行為進行討論,以提供幼兒自省的機會,教師對幼兒行為必須持續注意,對幼兒行為予以記錄及評量。
此種教學法影響如下:(1)係我國幼稚園課程之先河,其後多位張雪門的學生在大陸、臺灣兩地幼稚園繼續進行實驗教學,貢獻良多。
以臺灣而言,民國三十五年李蟾在省立臺北育幼院幼稚部推動實驗,自民國三十八年起,輔導臺北、臺南師範學院幼師科進行實驗。
民國四十五至五十六年間,由華霞菱假省立新竹師範附小幼稚園進行實驗。
(2)調和「野孩子遊戲」與「蒙養園教學」,賦予幼兒的遊戲活動以學習目標,提倡「在遊戲中學習」的教學。
(3)啟發幼兒科學教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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